请问关于门面房合同一事:我去年在自己家的门面隔了一部分开了个小超市后转给甲,甲做了两个月后又转给乙做。我重新和乙签了合同,时间和甲的合同时间一致。现在乙马上要到第二年交租金时间了,风险投资。可他说房子没有合同上说的面积,只付65平米面积租金,民事纠纷处理程序。合同上写的是约80平米,没注明是实际的还是含建筑和公摊的,然后就是多少钱一年,年付。现在我想了解的是:我签合同的面积这块对我是否有不利的。还有,他只付一部分租金,还有部分未付,他是不是违约,谢谢!
补充:
今天早去大概看了一下使用面积是51平米左右,不含建筑和公摊面积,合同上并没有注明一平方多少钱。合同是和乙方重签的,事实上创业人物不是缺少人才,而是面试过程有问题。签订的时间以甲方最初和我签的时间,今年应付的是第二年的租金。我咨询了一下,有个朋友建议我寄份函给对方,请问怎么书写,需要注意什么。谢谢 这种情况你还是可以要求承租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租金,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承租方肯定是对该门面予以实地考察,而且事实上也经营了,那么就证明承租方已经认可了该门面的面积。听说在线劳动法律咨询。故虽然合同上约定的面积可能与事实的面积有出入,但是并不影响你主张承租方支付租金。另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书写律师函,由律师出面来处理该事宜效果会更好。 签署租房合同,租用面积并不是有很重要的,重要的是物业地址,就是说你很明确的表明出租的地址,因为没人租房是按面积出租的。乙跟你算计这些是很没理的。 他付一部分租金还是一次性付全年租金,这个是看你们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因为租房的付款方式有很多种,有押一付一,押一付三,季付,年付等。如果你们签署合同的时候约定好了是年付,而他现在只付了一部分,就算违约了。 您朋友建议您寄函给对方,可能是说要您走法律渠道,真要是这样的话,您随便写个什么函都是没用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