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孙某签订合同,并缴纳押金1000,承诺将房屋转租给我,并将他购买的热水器及摩托车一同转给我。我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说不知情,而且孙某还欠房东两个月房租,现在孙某联系不上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1)起诉他,去户籍所在地起诉,纠纷。是不是必须去山东法院起诉?(户籍山东荣成)没办法在西湖区法院起诉么,房子是西湖区的。他之前给我说在杭州上大学,六月份毕业。2)他之前口头承诺将房子的热水器及摩托车转给我,当我和他签订合同后,2012年小本创业项目。现在他人不在,想知道房产纠纷法律咨询。我可不可以认为这个属于我。3)我如何再和房东签合同,是不是要重新缴纳押金?我如何通过合法渠道得知,房屋的业主是和我签订合同的人。谢谢 你好,你的情狂分为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转租是得经过原来的出租人同意的,不然原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第二:起诉转租人在他的户籍地可以,合同签订地也可以,不一定是必须到他的户籍地,也就是说在你现在所在地是可以起诉的。 第三:房子的热水器及摩托车如果是他本人的,现在就是你的了。 第四:现在不是房主找见你了吗,那你就和房主签合同就是了,押金你可以和房主协商解决,等到这边钱要到了再付押金给房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