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的劳资纠纷问题由来已久,今年也一直让球迷很牵挂。大家担心下个赛季的NBA因此而停摆:观众没有比赛可看,球员无事可干,老板无钱可赚,这样的局面是任何一方都不希望看到的。 尽管在谈判前双方把话都说的很满,似乎决无通融和退让的可能,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都是在讨价还价前的造势而已:有NHL(美国职业冰球大联盟)的前车之鉴,球员工会代表亨特和NBA总裁斯特恩的手一定会握到一起的。 NBA的劳资纠纷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但引起劳资纠纷的原因是我们感兴趣的。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我们应该能从NBA的薪资管理办法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 工资帽 工资帽的原文为:Salary Cap,也称之为薪金空间或者薪金总额。工资帽的制定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作为基础,划定总收入的一定百分比(04-05赛季为48%)为工资总额,然后一视同仁地平均分配到30支队伍。就联盟薪金运作的基本准则而言,不允许任何一只球队在无偿情况下超出这个工资总额。 今年的劳资纠纷的焦点之一是薪金总额问题:球员方面希望提高,老板们希望降低,这和企业里的状况十分相似。 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初年尾都要制定所在企业的工资总额,这是项既复杂而又劳神费力的工作,可以说是人力资源工作者的梦魇之一。你要阅读分析很多财务报表,参考各中心/事业部的年度任务目标,研究公司的各种长期、短期发展规划,预判行业薪金增减和社会平均工资变化趋势,了解公司骨干员工思想动态及相应的稳定措施。。。,等等。如果你的公司不巧已经上市,那我对你表示更深切的同情,对你的要求更高,你慢慢做吧! 你是怎样制定工资总额的? 化繁为简,其实我们可以参考NBA的工资帽规定,“三步走”制定企业工资总额。 首先,我们可以重点参考企业上一年度的经营收入,以这个收入为基础,划定其中的一部分为初始工资总额。 其次我们要参考人力资源部自己的两样东西,即人力资源规划和行业薪酬调查报告,修正上述的初始工资总额,得到修正工资总额。 最后一步我们要读一读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是不是有新项目上马、旧项目合并?公司未来年度经营增长预期多少?用这些数据再进一步修正上面的修正工资总额,得到最终的工资帽即工资总额。 这篇文章成文时,NBA的劳资谈判已经取得了进展,05-06赛季,NBA 的工资帽从篮球事业收入的48%提高到51%。真希望的我的工资也能。。。 什么,如果有些项目或单位要突破工资总额怎么办?没问题,NBA早就想到这个问题了,他们有相应的条款可以解决它,这个条款就是我们下面要讲的“奢侈税”。 2. 奢侈税 NBA各支球队(其实是球队老板)的情况各不相同,考虑到不少球队的特殊情况,使有钱的队伍存在一些竞争优势,联盟还规定了有关的竞争优势条款,奢侈税就是其中之一。 奢侈税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只球队在薪水总额上超过了工资帽必须付出的代价。也就是说,球队假如超过了前一年联盟平均收入的某个标准(新标准是篮球事业收入的57%),就不得不为自己的挥霍无度买单,缴纳金额等同于超越部分的奢侈税以示惩罚。 这招好吧,你再有钱的老板都不敢尝试同时买进奥尼尔、姚明、华莱士三个中锋或者把邓肯、牛魔王、斯塔德迈尔等大前锋一网打尽。如果你非要这样做,那你就要付出双倍的价钱,让你得不偿失。 企业里也一样,公司的年度收入预期是一定的,学会纠纷。分摊到每个人身上的任务额也是一定的。如果部门或项目超编,那每个人的任务额就下降了,对别的单位就不公平。即便你把所在部门或项目的任务额提高到平均水平,公司额外支出的管理费用、教育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保费用等也会相应增加。所以,应该增加类似于“奢侈税”条款,超编后的任务额应该高于平均任务额,具体增加多少,可以对上面所说的额外费用做一下测算。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制定出了公司宏观薪酬的工资总额,但无论是NBA还是现实中的企业,你看房产交易税如何征收。光有薪资总额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薪资管理制度怎样体现向贡献大的员工倾斜?公司种子项目的骨干人员在薪酬给付上能否突破现有标准?员工的薪资增长幅度多少合适?怎样给那些在企业服务多年的普通老员工定薪?和工资总额相比,这些应该是我们更加关注的东西。 让我们看看NBA是怎么做的吧! 3. Larry Bird条款 这个条款的起源是伟大的球员Larry Bird,他不仅为自己在联盟里打造了一方天地,更为未来球员的收入改造了环境。在这个条款牵制下,联盟承认球员年工资涨幅可以达到12.5%,当然有条件,就是球员必须效力一只球队3年以上,期间不可以有先弃约或者转会的现象。 借鉴这个办法,我们可以制定一些稳定员工的薪资政策,利用薪资的导向作用,在合同里约定可预期薪资增幅,保证骨干员工队伍的稳定。 4. 老兵条款 NBA规定,效力联盟10年或者以上的球员可以获得最多110万美元的薪水。 这个条款对于制定在公司发展初期做出牺牲和贡献的普通老员工的薪金标准具有借鉴意义。如果公司能给予他们一定股份,那是再好不过了;如果无法以股票或股权的方式奖励,应该考虑对这些普通老员工进行倾斜,办法有两个,一是设立逐级递增的司龄工资,让服役时间有回报,二是设立特殊津贴,一旦老员工的服役时间触发特定条件,特殊津贴即可兑现。 5. 中产阶级条款 NBA允许球队在工资帽基础上建立中产阶级签约意向,定位为490万美元,此条款不受到人数限制,可以签多名球员。 大家应该记得,03-04赛季,“邮差”马龙为得总冠军戒指自贬身价,委身签约湖人,可惜最终功亏一篑。湖人能引进马龙就是拜中产阶级条款所赐。 公司为了长远发展,可能在一些项目的研发上有较大的投入,我们称这样的项目为种子项目。作为公司的种子项目,尽管目前不能盈利,但可能担负着未来新的收入增长点的重任。如何对这些项目里人员的薪资进行管理?这通常是个比较令人头疼的问题。还好,NBA的中产阶级条款提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思路。 这有两方面的意思。 一方面,前面我们提到,制定工资总额时第三步要考虑一些项目的设立情况。对于当财年不能产生效益的种子项目,员工的薪金纳入工资总额时应适用中产阶级条款,即不在通常的工资帽考虑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我们在制定工资总额时可以先不考虑种子项目组人员,在第三步时再把这部分费用加上去做修正;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要对各单位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进行考核时,也不能把种子项目算进内,它产生的费用应由公司承担,公司才能对探索性储备性项目的成败负责。 6. 底薪条款 前面我们在介绍老兵条款时讲了对司龄较长的老员工奖励的事情,那么在现实的企业中,如果老员工所在单位认为他的工资较高,不愿意接收这个负担时该怎么办? NBA的解决办法是,多余的部分联盟承担。举例来说:04-05赛季,一个4年球龄的球员的最低工资是74.5万。这时候如果有一名十年球龄的球员,签了一份100万的底薪合同,那么球队将支付其中的74.5万,联盟负责剩下的25.5万,而且仅仅只有74.5万被算进球队工资总额中。这样做的原因是使得球队不会因为老球员身价较贵而不和他们签约。 当然,企业里出现这种现象的可能性不大,但薪资政策的导向性和示范作用巨大,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除掉“买掉”合同之外,你也可以这样尝试一下。它对鼓励员工在企业的长期服役一定是大有裨益的。 7. 新秀条款 在NBA,第一轮新秀的第一笔NBA合同受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之前首轮新秀常常拒绝和球队签约,要挟高额合同。另外,一些老球员看到没有资历新秀得到丰厚合同,也会心存芥蒂。NBA是这样做的,他们把在劳资谈判前N个赛季同顺位的新秀工资加权平均作为基数,新秀第一年的工资在这个基数的80%和120%之间滑动,以后每年在此基础上上涨不超过10%(注意,不是递增),直至新秀合同结束。 这种不好摆平的现象在企业里也一样存在。我们可以借鉴NBA的做法,给新毕业员工或新加盟员工增加新秀过渡期,在开始时主要考虑纵向平衡,过渡期后考虑横向平衡,既对老员工是个安慰,实际上也能帮助新员工实现平稳过渡。从NBA的实际情况来看,新秀条款有力地保障了新老球员的利益,是劳资协议中最成功的条款之一。 NBA关于合同和薪资的条款非常复杂,相互之间的关系又盘根错节,局外人很难搞懂。慨叹之余,我们也由衷的赞叹斯特恩的精明和能干,正是这个律师出身的家伙在联盟游戏规则制定上的非凡贡献,才使得今天的NBA可以取得如日中天的成就,让全世界的球迷都能众口一词:I love this game!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