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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内旅游合同书

时间:2012-04-25 15:27来源:胡伯乐 作者:浪里笑山荡溪 中国法律网

  核心内容:2012年的五一小长假就快来临了,不知道各位读者是否有意趁机出游放松一下呢?为了让广大读者过个轻松美好的小长假,中国法律网编辑再次特地为大家献上国内旅游合同书范文,帮助大家过个没有纠纷的假期。

  2012国内旅游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航空客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 。

  (三)行程时间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

  (五)返回地及时间: 。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交通标准: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听听网络创业项目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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