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原告杨某与被告吴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2-04-30 10:03来源:无忧放肆 作者:沂西阿华 中国法律网
> > > > 正文

原告杨某与被告吴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梁栋 时间:2012-04-25

案情简介:2011年4月8日,原告杨某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2008年12月29日,原、被告及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原告将其名下浦东新区某镇某路198弄6号303室产权房1套出让给被告房屋面积57.64平方米,价款为元(净到手价)。2009年2月23日,三方又签订居间合同,明确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后因被告至今还欠2万元房款未付,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相比看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要求被告搬离系争房屋并交出房产证、钥匙、

在接受被告委托后,梁律师仔细研究了相关材料确定诉讼思路,并与中介进行沟通并做谈话笔录。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指出,被告已按居间合同的约定将2万元房款交付给中介,网上创业。原告在2009年9月9日发给被告的函中也指出中介将被告交给他保管的定金3万元只给了原告1万元,其余2万元被中介花掉了。因此,本案实际上原告基于房价上涨及于中介的纠纷等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与事实依据。法庭最终采纳的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