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解释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子女随父姓”是几千年来的宗法家族制度的要求,而新中国成立后,这种传统思想受到了法律和人们新的思想观念的冲击。人们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姓氏,知识产权。不再受到任何束缚。但是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传统与现代的并存使二者经常发生冲突,并可能由此成讼。以下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事情始末:宋利华和程丽林结婚七年了,在这七年的时间里,他们没少为了柴米油盐、洗衣做饭吵吵嚷嚷。自从有了宝贝女儿玲玲以后,更为了照看孩子、教育孩子、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等诸多琐事吵架拌嘴。尽管经常发生摩擦,可是都没影响俩人共同的目标——爱孩子。他们的矛盾再大,但从没在女儿面前表露过,他们在女儿心目中仍是一对恩爱夫妻,玲玲生活在充满爱的家庭里。可是近几年来,夫妻俩的矛盾不断升级,渐渐长大的女儿也慢慢感觉到父母的不对劲,活泼可爱、有说有笑的玲玲开始变得沉默,从幼儿园回来不再缠着爸爸妈妈讲故事,而是察看爸爸妈妈的脸色是不是又吵架了,如果爸爸妈妈今天脸色好看,她就会高兴地向爸爸妈妈讲她在幼儿园里的事,如果看到爸爸妈妈脸色不好,她会悄悄地躲在一边看她的小人书,合作作品 。并且对爸爸妈妈说“玲玲今天乖,不让爸爸妈妈生气”。每每听到这些话,妈妈总是暗暗垂泪,心如刀割,爸爸心情更加沉重。夫妻俩也曾多次谈过,为了让孩子有个安定的家,有两个爱她的父母陪护在身边,俩人别再吵架了。商量过后,俩人都很克制自己的脾气,也确实有一段时间不再有战争,家里又充满了欢声笑语。可是好景不长,终因俩人的脾气性格不同,对事情的看法、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同,再次激起了矛盾。这样反反复复多次,近两年更是矛盾不断升级,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二人不得已走向法庭。他们走向法庭不是因为离不离婚,财产各分多少,而是为了宝贝女儿的抚养权。宋利华觉得自己虽然是个男同志,但是他对女儿的爱不亚于母亲,自己的文化又比妻子程丽林高,孩子快到了上学的年龄,可以给孩子辅导功课,把孩子培养成才。妈妈要孩子也有她的理由,她觉得孩子是自己一把屎一把尿地养大的,从生活上自己对孩子照顾得更多,孩子小离不开母亲;再说作为女孩子,当父亲的照顾也不方便。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俩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离婚后女儿宋玲由母亲程丽林抚养。家里少了爸爸,女儿虽看不到往日爸妈难看的脸色,家庭气氛好了许多,再也不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