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学电话里很不好意思的说,有件事想和我讲,但又怕我笑话他,我说,那这样吧!我先笑了,你再说。原来是几个月前的一个承诺,还是刚刚认识的时候,一点温暖,对于合同。一些感动。 晚上老师讲《合同法》,刚好讲到承诺这一节,我稍微整理了下。 什么是承诺?承诺就是同意要约。如:李同学同意在某日送我礼物。 那什么是要约?要约一般是向特定人发出,具备实质性条款,承担要约责任的。特定人是我,条款是某日送我某礼物。 承诺的条件:由受约人作出,向要约人作出,规定期限内作出,与要约内容一致。由李同学向我作出,在某个日子里,送我礼物。 没有同意的要约就是没有承诺,或者改变实质内容成了一个新要约,而要约同意了也就是承诺了。如果我不同意他送,就不是承诺了,或者我说要别的礼物就成了新要约,我同意了,就是我们的承诺了。承诺在到达的时候也就生效了,在生效前可以撤回,但是生效后是绝对不可以撤销的。到达的时候生效,我就没弄明白是我听到的时候生效还是他送我礼物的时候生效,但不管什么时候,是绝对不可以撤销的,撤回,我想,他也是不好意思的。嘿嘿。 那么,你给别人的承诺,或者别人给你的承诺,都兑现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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