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版权登记——哪些作品著作权被我们忽视了

时间:2012-06-20 02:20来源:近者悦远者来 作者:金光大道 中国法律网

曾经的“千手观音”红遍中国,因此也遇到了一些版权的纠纷,作品著作权也是不容我们忽视的,或许你的一篇文章,可以作为千古绝唱,或许一段旋律也是史无仅有,或许在我们的身边一直不断的产生着著作权,自己却全然不知,现代社会,知识产权已经变得尤为重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保护,可以杜绝自己的作品受到不必要的侵权。那么我在这里介绍一下作品著作权中我们应该掌握的基础知识:
什么是作品?大部分人对作品的定义并不明晰,所以也就在无意中忽视了作品著作权的存在。在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同时,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著作权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哪些作品可以申请作品登记进行保护, 由于不断的创新,作品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为了明确作品登记的范围,由此,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了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也就更加的具体化了作品的范围,为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合法性做出了可靠的保障。
明确了作品的种类,那么哪些人能够申请作品著作权,也称作品登记,包括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熟悉了作品登记的基础知识,相信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的作品。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