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因此,下列人员或单位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所谓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但要注意著作权人与作者不一定是同一人,即: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 2、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3、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 4、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人有以下几种情况: (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4)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你看著作权知识 。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5、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规定,外国人有三种情况可以成为著作权人。第一,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第二,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第三,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