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组合投资与风险规避——从“死亡债券”说开去(转)

时间:2012-07-30 13:35来源:虹猫侠客198 作者:喆喆 中国法律网

美国《商业周刊》2007年7月刊登了一期名为《从死亡中获利》的封面故事,介绍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华尔街新宠:死亡债券。美国约有9000万人拥有寿险,很多人认为保费太贵,还有一些人觉得死后享受不到寿险收入所以选择了提前取现。“保单贴现”应时而生,允许人们将保单的权益出让给投资人,换取保额20%~40%的现金用于当前消费。投资人除了支付现金,还要替出售人支付保费,直到出售人死亡时才收取保险金。所谓死亡债券就是在保单贴现基础上制造的一种资产抵押证券(ABS),出售人越早死,投资人成本越低,获利越高,所以投资人是掐着秒表等待保险人死亡。这种产品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包括养老基金、学院捐赠基金在内的许多投资机构的追捧。

这种“万恶的”发死人财的金融创新产品为什么会受到华尔街的欢迎呢?现有分析显示,这些产品收益率约8%,介于股票和国库券之间,并不是特别具有吸引力。而真正吸引投资机构的因素,则是死亡债券作为“非相关资产”(uncorrelated assets)的分散风险功能——死亡率与短期的经济波动几乎没有关联。如果希望降低市场风险对其投资组合的影响,那就应该投资于与死亡债券类似的、与经济波动彼此独立的品种。

谈到这里,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简单回顾一下为什么要“把鸡蛋放进不同的篮子里”。简而言之,人们在开展投资时主要关注两大要素:收益率和风险,前者用期望收益的均值μ表示,而后者用方差σ2 表示。如果将复杂的投资组合简化为A+B两项,则投资组合的收益μp 是加权平均收益,而组合方差σp 2 中有(2ωA ωB ρAB σA σB )这一项。其中,ρAB 就是A、B之间的相关系数。如果两项资产正相关,则意味着同向变动,波动幅度叠加增大,风险也就增大;相反,如果二者零相关或者负相关,则2ρAB σA σB 这一项会等于或小于零,能对冲风险。同理,如果我们手中持有A资产,想要从B、C两个期望收益、风险相近的资产中挑选一个与A进行组合,票据权利的取得。就应该选择与A相关系数更小的那一个。在死亡债券的例子中,可以将投资者手中持有的股票或指数组合视为A产品,而死亡债券视为B产品,由于ρAB 近似于0,B产品与期望收益相同的其他产品相比,能够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这就是死亡债券的真正“魅力”所在。统计研究也证明,在现代投资组合的回报中,有近90%可以用目标资产的分散化来解释,而不取决于单个目标资产的收益率。

在我国金融投资的新尝试中,也体现出建立风险对冲机制的意图。如中投公司成立后主要投资于海外市场,尤其是与国内经济关联小的产品,其目的之一就是与国内的经济波动进行对冲,从而熨平可能存在的收益率起伏。不过,在国际经济金融一体化的今天,我国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与国际市场,尤其是发达国家市场的关联越来越紧密,要找到一块“空地”并不容易。反而是越南等新兴资本市场近期走出了独立于国际资本市场的火热行情。微观看来,我国证券公司之所以不断强调要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投行业务和创新业务比例,就是为了对冲经纪业务随着市场波动而发生的剧烈震荡,为公司发展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