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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风险代理) - 陈律师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时间:2012-08-22 13:54来源:majayb 作者:峰云 中国法律网

( )**律民诉代字第( )号

甲方(委托人):******物业有限公司

住址:*****市开发区********生活区

乙方(受托人):湖南*******律师事务所

住址:湖南*********律师楼

甲方因与­­­­­­­­­­­********等31位业主及********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在甲方与******等31位业主及********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乙方的代理包括二审和可能因发回重审而产生的一审与二审,以及再审程序的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提起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进行和解;撤诉和代签法律文书)。

三、甲方应积极地配合乙方律师完成代理诉讼活动。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按乙方律师要求的期限,提供有关本案证据材料及证据线索,并保证上述证据材料的真实、完整。

乙方律师对在代理活动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四、乙方律师必须勤勉尽责,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乙方律师对案件的诉讼或调解的结果都不作任何承诺。甲方也不得要求乙方律师对案件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无论是乙方律师调查获取的证据,还是要求甲方提供的证据,乙方律师都不对上述证据能否被法院采信而承担责任。

五、诉讼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本案中为风险代理。(2007)楼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甲方对.89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律师代理费的计算方式为:如果甲方在生效法律文书中仍旧承担.89元的连带赔偿责任,或需要向业主支付拾万元以上费用的,则甲方不向乙方律师支付代理费用;如果甲方在生效法律文书中需向****等31位业主支付拾万元以下费用的,甲方支付律师的代理费用为:(拾万元-甲方需向****等31位业主支付的费用)=甲方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

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

依本合同甲方需向乙方律师支付律师代理费的,甲方应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后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乙方律师付清律师代理费。如有迟延,按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律师支付滞纳金。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十五万元;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向甲方赔偿.89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私自与他人签订任何赔偿等相关的支付金钱或以其它方式代替支付金钱的协议,否则按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处理。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等自然人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连带责任担保人,也各是乙方实现本合同利益的最终担保人。在甲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因破产、停业等履行不能时,乙方都可以向担保人中的任一单个担保人或部份担保人主张全部权利,也可以向所有的担保人同时主张全部权利,直至权利全部实现。任一单个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担保人签字(各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含义已知晓无异议):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09年3月18日



引文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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