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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王朝案进入二审 律师称检方多份证据无效

时间:2012-08-23 03:51来源:马新宇 作者:于友鹏 中国法律网

核心提示:河北王朝案辩护律师洪道德、孙莹日前正式提交上诉状,王朝案进入二审程序。孙莹律师称检方33份证据中“许多逾越了瑕疵证据的范畴,属于无效证据”,并称对二审持乐观态度。她透露王朝上诉意愿坚决,而对“王朝若认罪将获轻判”说法表示“不确认,也不否认”。

河北王朝案的辩护律师洪道德、孙莹日前正式向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递交上诉状,该案由此进入二审程序。21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孙莹表示,摈弃其他因素,单从法律层面考虑,她和王朝对二审都“持乐观态度”。

孙莹表示,她尊重一审的判决结果,但仍然认为“本案的证据链有问题,在辩方提交的33份证据中有许多已经逾越了瑕疵证据的范畴,属于无效证据。”这也是她对二审乐观的原因。

孙莹向记者透露了19号当天会见王朝的一些细节。她说,当天9时30分,她和另一位王朝的辩护律师洪道德在保定市看守所看到王朝时,当时他精神状态不错,听听正当防卫。很放松,但同时对一审判决结果全盘否定,上诉的意愿非常坚决。王朝告诉孙莹,“如果你们不帮我,我就打算自己上诉。”

当她10时45分左右从看守所出来时,发现王朝母亲杨惠贤已在门外等候。杨惠贤接过孙莹递上的有王朝亲笔书写的“我无罪,我上诉”诉状时,“全身发抖”,随即她告诉孙莹:“我儿子是无辜的,我誓死上诉到底。”当天,杨惠贤为王朝在看守所存进200元钱。

但孙莹对媒体所报道的“王朝被有关部门的告知,若认罪将被轻判”一说,表示“不确认,也不否认。”

针对一审审判长此前对王朝本人所反映的刑讯逼供问题作出的回应“被告人审判前的供述属于非法言辞证据,公诉机关并没有将王朝审判前的供述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且辩护人并未要求法庭进行非法言词证据调查”,http://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724/436479.html。孙莹表示,“王朝一审当庭曾经不止一次提到遭受刑讯逼供,按照刑诉法规定,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中有一人提出审查要求,法庭就应该先行审查。”

在北市区法院一审判决当天,该院曾专门注册官方微博,适时发布有关信息,与网友互动,并向记者开放旁听。然而杨惠贤向律师表露过,她对一审的公开审判流于形式的担心。

孙莹说,在她比对过一审当庭宣读的判决词与15号收到的判决书后发现,后者体现的辩方观点更多。长达16小时的控辩双方质证,合议庭用40分钟做出判决,“未免有些匆忙。”

按照规定,在19日洪道德和孙莹向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后,三天之内该法院将把有关材料转交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代表该案被正式受理。虽然孙莹不确定案子开庭审理的机会有多大,但从递交上诉状后,她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二审材料。她透露,“二审的辩护观点将有所变化、调整。”


今年9月8日8时30分,“王朝抢劫案”在保定市北市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院于9日零时40分当庭判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前,保定市北市区法院曾于2007年12月对该案一审判决,王朝以“抢劫罪”获刑13年,二审维持原判。2010年11月,河北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决定。

新闻回顾:

9月19日,王朝在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签下了上诉状“我无罪,我上诉”,随后其律师洪道德、孙莹向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9月8日,针对王朝持枪入室抢劫案,保定北市区法院重审维持了之前13年刑期的判决。

回顾二:

9日,河北王朝抢劫案再审宣判,王朝再次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当天检方证据增加了4大卷,并承认原证据存在瑕疵。但在质证过程中,没有出现一条控辩双方都认可的证据。法院判决书采信了控方所有的证据,辩方的证据和意见均未被采信。河北保定警方表示,李刚是王朝抢劫案的直接负责人,但没有直接审讯过王朝,不存在刑讯逼供;并指出,王朝为逃避公安机关处理,曾多次自伤自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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