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转]强征二手房个税,政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又一败笔!

时间:2012-08-23 05:11来源:铃儿 作者:猫之恋JJ 中国法律网
作为律师,在强征个税之声呼之欲出的时候说出这样的话可能很不讨政府喜欢,也可能有点过于武断,但又不得不说: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房价越调越高的铁的事实足以证明-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脱离市场游戏规则的调控措施都注定以失败告终! 虽然本人不是市场专家,对市场的运作规律不是很精通,但对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区别还是略知一二的。几个月前针对政府的调控行为就曾写过一篇短文《政府啊,你让我怎么说你好》,认为政府对房价的疯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一系列调控措施却取得相反效果后,政府也该深入地反思反思了! 一、政府试图通过加重税收的方式降低开发商和业主的利润空间,打击炒房行为,最终降低房价的想法幼稚而单纯。 市场经济下,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政府美其名曰加重开发商、炒房人税负,降低房价,实惠市民,却对开发商可以提高房价弥补利润,纳税申报。炒房人可以与买方约定“实收”,将所有税负转嫁到买方的事实视而不见!可以说现在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就是买房者为政府买了更多的税单!如果不施行各项调控,房价不会涨得如此之快! 二、“实收”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属有效约定。 从法律角度来说,交易双方约定由买方替卖方支付所有税费,买方表示同意,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属于有效约定。 三、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目前情况下强征二手房个税只能进一步加重购房者的负担。 由于“实收”约定合法,和征收营业税一样,无论政府收多重的税,只要业主 “实收”,政府打炒房者保护老百姓的板子又会打到被保护人-普通老百姓的屁股上,一切负担都又要普通购房者负担,增加税负没有降低卖方的利润空间,反而增加了买方的购房成本,强征个税必然也产生同样的结局。 四、炒房是市场行为,虽为各级政府所抑制,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炒房者从业主处购得房屋后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依法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再行出售属于对自有房屋处分权的正当行使,完全合法。“炒房违法”的说法是错误的,炒房者也存在房屋跌价亏损的风险。炒房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政府永远无法消除。 以上问题浅显易懂,众所周知,但政府就是看不出来!个中缘由不言自明。转自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