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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怎能废除?

时间:2012-08-23 06:18来源:泰小迪 作者:玩美女子 中国法律网
前两天看新闻,发现在“两会”上有人提议“废除死刑”。当时偶第一个反应:“龟儿子脑壳遭门夹了!”
此君首先提出,若是冤案,那么被判处死刑而且已经被行刑的人岂非太冤?他们的亲人和朋友又情何以堪?!
是啊,人都死了,以后翻案不翻案,洗不洗刷冤屈都只是做给活人看的了。人已死,就再也活不过来了!可怜啊,凄惨啊~~~
其实,只要稍微有一点点理智的人经过一番思考都会觉得这个理由是十分幼稚,愚蠢而且可笑的!
首先:发生冤假错案是审判的问题,和最终的所判处的刑法有什么关系?
这就好象修房子:设计者在设计一栋房子时,由于对荷载的计算的差错导致结构上存在着重大的问题(由于对案件的调查导致判决的错误),最后房子垮了(最后把人判了),但却非要说是施工方的责任(最后来说成为冤案而无法翻案是因为死刑,要是没有这种刑法,那么嫌疑人就不会含冤而亡)。这种官司相信打到那里都会输!
别怪死刑太残忍,不给人回头路。其实要是我国的司法机构能在调查时耐心一点,取证时仔细一点,审判时认真一点,判决时慎重一点;要是我国的司法机构能够减少刑讯逼供导致的屈打成招,能够减少“人情判决”,能够像柯兰一样随时提醒自己:真相只有一个!
那么,将会减少很多冤假错案,将会有很多不法之徒被绳之以法。
然后,此君继续提出了废除死刑的六大“理由”:
一。死刑难以震慑犯罪
有谁知道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每天有多少案件发生?有谁知道每天有多少人受到严重的人身和财产侵害(含报案的和未被发现的)?有谁知道每天有多少家庭为自己的亲人离去而痛哭流涕?
对于这些嗜血者,对于这些已经丧失了人性的人,我们应该怎么办?当亲人好友无辜惨死,而那些双手沾满了血腥的人却在逍遥法外我们又应该怎么办?
一个杀虫剂的广告打得好:“对于嗜血者,最好的方法就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当然,偶知道偶们普通老百姓没有执法权,偶的意思并不是要提倡以暴制暴,也不是提倡古代的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但是偶认为X教授似乎忘记了一点很重要的事情,自古以来,我国(包括古中国)执行死刑最重要的目的不是为了震慑犯罪,而是为了让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让被害者得以瞑目。说简单点就是:为无辜受害者报仇,申冤!
可是现在你却要国家把他们关在监狱里,还要用纳税人的钱把他们每天好好的养着(因为偶还没有听说过住监狱还要付钱的),偶想,只要不是“唐僧”的纳税人(西游记的唐僧,不是大话西游的)都会觉得自己缴税是属于脑袋进了水!
二.死刑会激励犯罪
该君指出:犯罪分子在进行犯罪活动的时候被别人无意撞见会因为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的心理而去杀害更多无辜的人。这其实是在激励犯罪,激发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仅去犯一种罪,而且犯多种罪,不仅杀一个人,而且去杀更多的人。
那么取消死刑呢!?犯罪分子会心想:“反正杀多少人也不用偿命,老子就大开杀戒!”这样反而更容易有人受害!
其实谁人不怕死?谁在死前不害怕不忏悔?!当年的张君够牛B了吧!?死前还不是一副孙子模样!?
三.应该考虑死刑犯也有人格与尊严
是,偶承认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也应该尊重别人的人格和尊严。
但是不能因为被判处死刑者在行刑前那种恐惧得惨不忍睹的表情我们就天真的忘记了是他做恶在先,是他先企图践踏别人的人格和尊严,先企图剥夺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吗?
那种表情除了所谓的“可怜”,更多的应该是可耻!
四.生命比金钱更重
该君指出:经济上的犯罪,比如贪污、受贿,都属于财富范畴的东西。那些人没有去捉弄人的生命,没有去烧杀抢掠,他们只想把钱归为己有,继而用不正当的方式取得。
当经济犯罪数额巨大时被判处死刑,这就是说在我们把生命与金钱放在一起衡量的时候,我们的天平似乎更倾向于金钱而不是生命。 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剥夺他的财产权,因为他们太喜欢钱了。让他们一辈子没有钱,他们就会痛苦一辈子。而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是不是合理呢?
关于这一点,偶表示赞同。但是对于那些贪官,对于那些为了钱就可以不管无数老百姓的死活,不顾老百姓的生计的“公仆”大人。他们的所做所谓比那些烧杀抢掠的刑事犯更让人痛恨!因为烧杀抢掠伤害的可能是一个或者几个人,但是这些“公仆”大人的所谓足可以影响一县一省甚至一代人!
连2000多年前的孔老二都知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难道我们堂堂的中国***的所谓的“人民公仆”们不明白这点治理国家最基本的道理?
对于这些人,死似乎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宽恕了!因为他们亵渎了人民赋予他们的神圣权利,他们亵渎了***员这个光荣的称号!(偶大吐特吐,偶受不了了!!)
所以,偶们不应该再用死刑这么温柔的刑法对待他们,偶们应该增加炮烙、凌迟、虿盆、车裂等中国自古以来最恶毒的刑法来让他们忏悔!(最后这段只是恶毒的诅咒!)
五.再完美的制度也不能避免错杀
还是回到了最早的观点:缺乏追求真相的精神就不要怪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
六.不得赦免的终身监禁未必不是极其严厉的处罚
关于这一点,偶相信那些终身监禁的犯人在监狱里面所创造的产值始终不太可能会超越他们生活所必须的费用(要是超过了偶不禁会感叹:靠,连监狱都商业化了~!什么时候能够变成承包制就好了!)。所以还是那句话:要你花钱养你仇人一辈子,你都会怀疑自己脑袋是不是进水了!
七.废除死刑是刑罚上文明的体现
去你娘的文明和人道吧!等到犯罪分子把刀子放在你的肚皮上你在去和他们大谈文明和人道吧!这龟儿子脑壳真是被门夹过!鉴定完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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