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典当行利率相关规定[引用]

时间:2012-08-24 10:10来源:云璎珞 作者:李田甜 中国法律网
典当行利率相关规定来源:中华典当网发布日期:2008-12-7 12:28:47浏览:2705

典当行利率相关规定

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七条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规定: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从上面可以看出,客户到典当行融资的成本包括利息和综合费用。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为5.475‰;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上限为42‰。如果再加上综合费用预扣的影响,客户融资的实际月息费率是多少?
以某客户按综合费率最高的动产质押方式到典当行融资为例。如贷款1000元,期限1个月,利率按5‰、月综合费率按上限42‰收取,在全额预扣综合费用的情况下,客户实际得到贷款为1000元-1000元×42‰=958元。1个月后,客户需要归还的贷款金额为1000元+1000元×5‰=1005元。假设客户融资的实际月息费率是i,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公式:958元×(1+i)=1005元。计算结果为i=49.06‰。
即客户融资的实际月息费率是49.06‰。
那么,理论上典当贷款月息费率最高会达到多少呢?如按典当期限6个月,月综合费率42‰,贷款利率上浮50%,全额预扣综合费用计算。结果是月息费率接近58‰。
实际操作中,为什么典当行对绝大多数客户贷款的月息费率大大低于上面的计算结果呢?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因素限制了息费率的提高。一是客户会尽可能缩短贷款期限,一般最长贷款期限为1个月。客户宁肯频繁续当、重新办理典当手续,以增加可支配资金、降低贷款的月息费率。二是监管机关的制约。典当行因违规突破息费率上限发放贷款受到严厉处罚得不偿失。而典当业务不仅有上述综合费率上限较高的动产质押典当,还有许多综合费率上限相对较低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三是同业竞争及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事实上,不少典当业务只收取综合费用、不计利息,计息时一般也从便于计算、吸引客户考虑,最高只按5‰收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客户从典当行融资的成本比较高,主要原因是综合费用的收取。即使不按上限收取,典当融资的成本也远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是否意味着典当行是暴利行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典当行主要是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而银行则主要是以储蓄资金发放贷款。典当行主要是救急解难、拾遗补缺、便利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居民生活,资金规模比较小,日常业务大多是一些几千元的小额贷款,所以仅靠收取与银行相同的利息是无法生存的,这也是国家允许典当行收取较高综合费用的原因。从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来讲,典当行的资金只能用于解决燃眉之急,不可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因此,虽然融资成本较高,由于贷款额度小、期限短,实际产生的息费金额不大。
综上所述,典当融资成本中大部分是综合费用,利息只占其中很少一部分。典当贷款总的实际月息费率一般不会超过50‰,极端情况下最高也不会突破60‰(可换算为6%)。

典当基本知识来源:贷款通发布日期:2008-12-16 10:49:04浏览:545什么是典当?什么可以典当?如何办理典当?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的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赎回当物。典当借款同银行贷款相比:1)业务方式上,典当更加灵活多样,原则上有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都可以典当;
2)典当借款手续简便快捷,一般少则几分钟,多则三五天;
3)借款用途不一样,典当借款多用于救急,银行贷款多用于生产或消费;
4)典当一般期限较短,最短15天,最长6个月;
5)典当一般除收取当金利息外,还按当金一定比例收取综合费。什么东西可以典当?原则上只要来源合法、产权明晰、可以依法疏通的有价值物品或财产权利都可以典当,但不同典当行具体开展的业务有不同,一般来讲房产、股票、企业债券、大额存单、车辆、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批量物资等都可以典当。与通常人们想象中的旧当铺不同的是,现代典当行一般不收旧衣服。一般的,活物也是不典当的。典当综合费、当金利息是怎么回事?典当是一种融资行为,需有偿使用。典当行一般按当金收取综合费及当金利息。按照国家的《典当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质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5%,房地产抵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的超过当金的3、0%,综合费在典当时预扣,当金利息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30%执行。具体费、息标准根据不同典当行、不同业务种类都会不一样,客户应以典当行公告为准。典当如何办手续?其基本流程为可简单归纳为交当、收当、存当三个板块,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 当户出具有效证件交付当物
2、 典当行受理当物进行鉴定
3、 双方约定评估价格、当金数额和典当期限并确认法定息费标准。
4、 双方共同清点封存当物由典当行保管
5、 典当行向当户出具当票发放当金。要注意的是,不同典当业务需要提供证件和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1、 民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发票最好,可适当提高当价。
2、 房产: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需现场察看房产。
3、 股票:本人身份证、深沪股东帐户卡,一般需签约监控。
4、 车辆:本人身份证、汽车有关证件
5、 物资:本人身份证、相关财产证明。注:民品即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等。
典当期限有什么规定?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典当最短时间为5天,不足5天按5天计算,最长期限为6个月。典当到期后,5天内,客户可以选择赎当,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赎当。什么是绝当?当物绝当后如何处理?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天内赎当或续当,预期不赎当或续当为绝当。绝当后,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什么是房产典当来源:山西省典当行业协会发布日期:2008-12-16 10:37:54浏览:482

1、什么是房产典当
房产典当是房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它是指房产权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人的行为。 房产设典的权利为房屋所有权。设典时,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为上不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而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典当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金,占有出典的房屋,并进行使用、收益,典期届满时,由出典人偿还典金赎回出典房屋的法律行为。

2、房产典当的特征

房地产典当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典当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房屋典当须出典人和承典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典当合同

(2)房屋典当是一种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典权人占有、使用出典房屋,必须支付一定的典价。出典人必须移转房屋的占有以换取典权人的典价。

(3)房屋典当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典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4)房屋典当一般有典期和回赎期。

房屋出典后,承典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出典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典人享有。在典期内,出典人不能回赎。典当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典期,也可不约定典期。当事人未约定典期,出典人可随时要求回赎。当事人约定典期,在典契载明的典期届满出典人逾期不赎的即作绝卖,出典人丧失回赎权,出典房屋归当承典人所有而无须再支付对价。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