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
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z 时间: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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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 推荐阅读: 最新土地管理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原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
最新修订草案 推荐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原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原第二条)【土地所有和使用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可以依法转让。相邻关系。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土地供应的总量、时序、结构实行宏观调控和市场化配置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原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原第四条)【土地分类及用途管制原则】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新增)【权利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原第五条)【管理和责任主体】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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