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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因家暴自杀引发离婚损害赔偿深思

时间:2012-08-26 08:39来源:shellwen 作者:yayayaya 中国法律网

  【 】2009年的某天清晨6时许,北京某小区的一名女业主在遛狗时发现一名中年女子穿着整齐,面朝下趴在一楼的花园里,当时就通知了小区保安。大约7时左右,急救车赶到现场后,医务人员立即对中年女子进行抢救,随后确认女子已经死亡。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与北京市朝阳分局的警方都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确认死者生于1970年,四川人,是一名女歌手,从小区的9楼跳下身亡。11时左右,一位自称死者朋友的女子赶到现场,看到尸体后放声大哭:“神经病!疯了!怎么这么想不开!”随后她向警方证实,死者之前曾因感情问题来找她。

  13时30分左右,经过多次现场勘察后,死者的尸体被拉走。

  死者母亲坚持尸检,为女儿的死因讨说法

  因为女歌手脖子处有伤痕,76岁的女歌手母亲将女儿的尸体暂留北京法医鉴定中心等待法医鉴定。据知情人透露,女歌手的母亲坚持要为女儿的死因讨个说法,两天来,她认定女儿是受到别人欺负才有轻生的念头。对此,有消息报道,女歌手和现任丈夫结婚后,女歌手并没有感到幸福,仍时时思念前夫,现任丈夫为此曾回到家里打过女歌手几次,女歌手顿感绝望。女歌手在5月份的博客中上传了两张自己默默痛哭的照片,并注释“不是说想干嘛就干嘛嘛,那先让我哭一场吧。”照片中,迎来再婚的女歌手非常憔悴,看起来并不幸福。

  其实,女歌手和前夫的结合也相当不容易,当时,女歌手父母对这门婚事非常反对,认为前夫其貌不扬,身高不高,并不适合女歌手,就在女歌手父亲2002年去世时才算有了转机,前夫才得到承认。不过,婚后却因为前夫劈腿将这段得来不易的婚姻亲手毁灭,当时,爱断情伤的女歌手就已经自杀过一次,幸运的是被救了过来。对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从女歌手自杀引发的深思: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求救?

  家庭暴力给女歌手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创伤,最终导致她选择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她的灿烂星途也随即结束。当下是物质高度发展的社会,但是,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例也在不断增长,女歌手的悲惨遭遇值得我们深思。女性在遭受家暴时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 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 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遇到家庭暴力时应该如何求救: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三、家庭暴力如何处罚、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1、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的认定并不容易,诉讼过程中受害妇女提出遭受家庭暴力的诉求往往因缺乏有力的证据而被否定。

  2、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3、凡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在不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律师应尽力争取为受害妇女多争取精神损害赔偿。

  4、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律师与施暴人交流沟通时,应强调家庭暴力对受害妇女造成的伤害后果,使施暴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5、尽量避免从道德层面对施暴人进行指责,这样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容易形成与施暴人之间严重对立,不利于施暴人的改变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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