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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06 18:37
来源:风也萧萧
作者:华夏骄子
中国法律网
悬赏5分 | - 提问时间:2012-09-04 09:03:53 回复数()
债权债务问题
2005年10月,我的老师以投资电站(有带我到电站工地查看,后来才其实不是他的工地,带有欺骗性)为名,说资金困难,我用我的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这个贷款银行知道是我的老师要用的,银行为了增加贷款,刑事拘留。动员我贷款),我就贷款20万,贷款5年,按60期分期还本息,每月还4000多元,我的老师有给我写借条(20万),又与我签订合同,银行还款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他承担,并约定银行的还款全部由他按银行的合同还款,前面还了6期,后来就不再还款,去年银行起诉我,我的老师并在传票上签字,银行还款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他承担,这种情况下,他说没有钱还(本息到现在已经要20多万了),这个还款责任是否可以直接转嫁到他的身上,若不行,我又该怎么办?。另注:我每年读书在向老师追款,回答就是没钱,去年给我写了承诺书(还款计划),但还是没有还浅,不幸的事发生了,老师今年死掉了,请问各位专家,我现在怎办?向他的老婆能要回来吗?
提问者: | [福建 - 三明 - 梅列区](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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