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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招生骗局案代理诉讼未得律师费 周立太起诉学生"讨薪"

时间:2011-05-27 16: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官司打赢,学生拒付律师费用。3月24日,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招生骗局案”原告代理律师周立太将原告刘波、许国喜等51名学生告上法庭。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有“平民律师”之称的周立太律师,素以为弱势群体维权著称。这已是周立太第二次因律师费问题起诉自己的委托人,此前他曾因起诉拒付律师费的农民工引发争议。

  >>事件

  学生被骗索赔无果


  刘波、许国喜等51名学生分别来自于江西、上海、湖北、新疆、青海、甘肃、陕西等地,先后于2004年在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读书。该校是一所民办中专学校,不具有大学教育的条件和资质,当时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承诺毕业后办理大学本科文凭。2009年刘波等人临近毕业,陕西育才专修学院为他们办理了湖南某院校的假毕业证,从而引发纠纷。刘波等人要求学院赔偿损失,先后到北京、宝鸡、西安等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时间达一年之久未能得到处理。

  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招生骗局案”惊动教育部,并最终被定性为“这是一起由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有关单位以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违纪违规招生办学事件。这一事件的发生,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有关单位、学生家长都有责任”。

  周立太受聘帮维权

  2010年5月,刘波等人向周立太律师请求法律帮助。同年5月24日,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刘波等人委托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帮助,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周立太、郭建中担任其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赔偿损失一案一、二审程序的代理人。合同第五条约定,案结后,刘波等人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赔偿总额的15%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周立太经调查取证,代理刘波等51人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诉讼过程颇为曲折。起初,宝鸡市陈仓区法院立案庭不予受理,后经陕西省政府高层批示得以解决。其间,南方周末、央视新闻调查作出报道此事,教育部在新闻调查播发第二天就此发出紧急通知。

  后在多方努力下,陈仓区法院受理了刘波等51人的案件,案由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被告为: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湖北潜江人社局,湖北黄冈人社局。

    赢官司不付律师费

  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在2010年6月17日正式受理该案,刘波等学生要求赔偿50万-60万元,法院缓收案件诉讼费。

  此后,该案在政府主导下以调解解决为主。今年3月7日,各方当事人在第四次调解后达成协议,由陕西育才专修学院等被告赔偿刘波等人每人71000-81000元不等。陕西育才专修学院在3月15日之前赔付每人2万元,余款限于今年4月15日前打入陈仓区法院执行局账上。

  3月7日-23日,刘波等学生分别在陈仓区法院领取了各自的调解书和首期款2万元。随后,律师事务所要求按委托合同支付律师服务费,遭到各委托人拒绝。

  周立太认为,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与刘波等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依法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刘波等人应当支付律师服务费而拒不支付,已构成违约。

  鉴于此,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于3月24日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波等51人共应支付律师服务费62.535万元,得到受理。为保障案件判决后得到有效执行,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已向渝中区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渝中区法院已作出保全裁定。

  >>学生

  赔偿太少律师费太高


  “不是不给钱,是现在没有钱给。”许国喜说,作为51名学生的代表,他正在重庆与周立太商谈。他说,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学生只是领到了第一笔赔偿款2万元,第二笔钱在4月15日才能领取,现在并不是不给律师费,只是钱不够。

  每个人1.3万元左右的律师费也让学生感到无力接受。“读了5年书,本身的花费也有八九万元左右,现在最高的只赔偿了8万多,再扣除1万多的律师费,所剩不多,这一年来也是白白耗费了。”许国喜说,“我们打官司实际上也是在赔钱。”

  按学生们的最初设想,该案可以在3个月内结束,赔偿金额也应远高于目前的8万元。但该案历时接近一年方有双方认可的调解结果,学生为此做出巨大让步。

  学生代表刘波介绍,最初学校答应每人赔偿6万,现在聘律师打官司,调解后是最高赔偿8万多,有的学生只有7.1万,如果扣除1万多的律师费,实际所得还不足6万,“还不如不聘请律师打这个官司”。

  “我们就是觉得律师费的百分比太高了,希望双方可以协商一下。现在是正在跟他商量的时候,也没有最终的结果,但突然间就被告上了法庭。”刘波说。

  >>周立太赢了官司他们反悔

  周立太说,当时律师事务所要求的是5%的代理费,但是学生方不同意,“一名学生的亲属也是律师,合同条款是他们起草的,非要15%的代理费”。他说,对方开始是认为这个官司打不赢,15%的律师费才可以使其尽全力去做这个案件,“现在官司赢了,他们却反悔了”。

  这个说法并未得到刘波等学生认定。刘波说,当初的协议是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草拟的,“律师费当时说最后可以协商”,因为得到的赔偿金额与期望差距较大,学生们希望通过协商可以降低一些律师费用。

  有“平民律师”之称的周立太律师,素以为弱势群体维权著称。“此前,帮助农民工维权,被其拒付律师费;现在代理大学生维权,又被拒付律师服务费,”周立太说,“我这讨薪,真有点尴尬。”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责任编辑:苏芳芳(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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