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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行政处罚程序

时间:2012-03-26 13:18来源:谈古论今 作者:李晓鹏 中国法律网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行政处罚程序

  一、名称:价格行政处罚

  二、分类:行政处罚

  三、办理部门: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四、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受理立案:

  岗位责任人: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案件,登记案情;初步收集违价事实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按程序报批。

  (二)调查取证

  岗位责任人: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法进行调查,最新婚姻法解释。制作询问笔录,收集材料证据,查清违价事实,撰写调查终结报告,劳动。提出处罚建议。

  (三)案件审理

  岗位责任人:局案审会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负责召开案审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程序等进行审查,决定处罚意见。

  (四)处罚告知

  岗位责任人: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并送达处罚告知书,学会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

  (五)听取陈述申辩或召开听证会

  岗位责任人:案件审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提请再次召开案审会。

  (六)处罚决定执行

  岗位责任人: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并送达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负责处罚内容的执行到位。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市法制办备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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