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不合格,诉讼时效是多长来源:法眼观天下博客 作者: 时间:2008/11/19 消费者权益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试用期 辞职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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