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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血汗工厂实录(444:电工服务21年被无理辞退)

时间:2012-07-04 10:26来源:曹开林 作者:三笔堂主 中国法律网

444. 长安中学

电工李定江在长安中学工作了21年,还有4年,他将届满退休。可今年3月,校方以合同期满为由将其辞退,这让在外漂泊多年的他一下子失了魂,担心自己是否能安享晚年。昨日,长安中学就此事首次公开回应称,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学校解聘老电工确实需要给予补偿,愿意通过劳动仲裁给予经济补偿。

2012年3月,56岁的李定江和妻子突然接到一份来自校方的通知。通知上称,李定江与校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3月底到期,经学校领导班子决定,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对其予以辞退。

“21年前,我从海南来到这所学校服务,还有4年就退休了,现在无缘无故辞退我,让我往哪去?”突如其来的辞退消息让李定江一下子懵住了,随后开始对学校单方面辞退做法表示不满。他觉得,学校没有跟他商量就辞退他,是对他这些年来对学校建设付出的不尊重。

感觉受到伤害后,他开始四处投诉,希望给自己讨个说法。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像他这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单位若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这一说法,昨日下午,长安中学校长黎镇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不否认。黎镇坚解释称,之所以单方面向李定江发出解聘通知,主要考虑到学校现有2名电工,而实际的工作量只需要1名电工即可完成,解聘李定江可以节省一部分开支;此外,听说劳动合同短期化。李定江最近两年未能提供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年审资料,学校也担心电工工作潜在的危险性。

“老李的妻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学校此举也是希望两人可以一起安享晚年。” 黎镇坚还说,在李定江对解聘一事提出异议后,校方曾咨询过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表示愿意提供总计25.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这一方案与李定江一方的期望相去甚远,被断然拒绝。李定江要求校方补偿其42个月的赔偿金,同时多支付4年的工资。

“2008年我们第一次签订合同时,我已符合条件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可学校只给我们签2年/次的定期合同,明显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对于自己提出的补偿要求,李定江如是解释。

补偿金额上的僵持不下,让双方的协商陷入僵局。黎镇坚告诉记者,校方已主动提出通过劳动仲裁给予相应补偿,可此前由于李定江一直拒绝配合,迟迟未能解决。按照排期,双方将在6月19日接受劳动仲裁。

“只要劳动仲裁说补多少我们就补多少,一切按照劳动法办事即可。”黎镇坚希望,到时李定江能够接受劳动仲裁结果。

资料来源:2012年5月29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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