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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缺失与对策思考

时间:2012-07-08 06:22来源:幸福猫窝 作者:晨语 中国法律网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主要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我市2001年启动“50万劳务大军出太行”,2004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05年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每年全市有近2 万人接受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向外转移农村劳动力达3.5万人,目前全市累计在外务工农民已达到48万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6.6%。工资性收入已超过种植业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劳动力转移还给农民带来了观念上的变化,“输送一个农民工,打造一个小康户”,“一年是个打工籽,三年就成小老板,”已成为广大农民的共识。其实http://www.5law.cn/info/a/sifa/laodongbaozhang/2012/0704/263391.html

但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状况不容乐观,培训中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国家及各级政府每年拿出数以亿计的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部门动用较大的人力物力大张旗鼓地宣传组织发动;但各培训学校普遍反映招生难,农民学习积极性差;用工单位则感到用工不足,有段时间甚至出现了“民工荒”;而各类培训对象的表现却为“不是我要学而是要我学”,在培训中对国家的依赖程度很大,劳动。参加培训缺乏主动性。

从政策角度分析,造成以上状况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定位不明确。如“阳光工程”培训分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两种,引导性培训主要是政策宣传、务工常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技能培训则要求帮助参加培训农民掌握一门技能。但实际操作中却大量存在以引导性培训代替技能培训的现象,就其原因主要是培训经费不足。裁员补偿金。阳光工程规定培训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地方财政为主。但实际上地方配套资金严重不足,形成了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地方配套较少,甚至有些县级财政根本不配套的格局,有的地方财政即使有配套资金,但不是往上级安排的培训计划上配套,而是自己另搞一块,以此来显示当地政府的培训数量和规模,这样的结果是造成了每一个学员的培训经费数额太少,难以达到技能培训的目的。

二是培训工作由多个部门承担,既分散了国家的财力和人力、物力,也存在补贴标准不一、生源定界不明的协调问题。农业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劳动部门承担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保障部门在岗农民工提升培训,教育部门新生劳动力预备培训,各个部门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形式互相重叠,多头并进,在资金补贴上又存在差异,存在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问题。而到了县级,可能一个学校要同时承担了几个部门的培训任务,又给弄虚作假制造了方便。

三是对培训基地审查把关不严。由于每年培训任务绝对量大,不得不安排更多的培训学校来承担培训工作,但实际上各个县真正具备技能培训的学校又不多,有的县甚至找不出一所具备技能培训条件的学校,这就造成了在实际操作中放宽培训基地的申报要求,许多不具备技能培训条件的学校来承担起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专为承担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而突击成立的“三无(无设施、无师资、无教学场地)”学校。培训学校不具备技能培训的资质条件,成为培训质量不过关的重要原因。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我市200

四是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力度小。由于培训任务的压力和培训学校自身条件的先天不足,使监管部门无所适从,监管过严不能完成培训任务,许多学校甚至无法开展培训工作;监管过松则造成培训质量差,甚至以引导性培训代替技能培训。

五是管培不分现象较为普遍。如阳光工程培训的县级农业部门对所在地的培训机构承担着监管责任,但出于部门利益的驱动,许多县级农业部门把培训任务让自己下属的农广校、培训中心来承担,形成了事实上的管培一家,使项目的监督检查不严,甚至徒有监管虚名。

鉴于以上存在问题,在政策调整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适当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定位。如阳光工程培训应把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分开,引导性培训应定位于一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宣传和启蒙培训,专门切出一块引导性培训经费,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培训来做;技能培训则由具备所开专业的场地、设施、师资的专业培训学校来完成。

二是在培训任务安排的思路上应调整。应减少技能培训的任务数量,增加对每一个学员的培训额度,集中财力确保培训一个学员,成就一个学员。

三是应切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改善培训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使更多的培训学校能在国家的政策扶持下迅速改善办学条件,加入到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行列里来。同时对培训学校的申报审核要严格把关,重质量不求数量,对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学校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要加强培训质量考核。这是培训监管工作的重点,应制定培训质量考核办法,加大培训质量考核力度,着重考核学员就业率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应由一个部门管理,避免政出多门,相互交叉,同时也有利于集中财力和人力、物力开展培训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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