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者可享免费医保 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本报讯(记者 李涛 实习生 刘甜甜)昨日,省人社厅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均纳入职工医保范围,享受相应待遇。劳动。为了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失业人员,在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已参保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职工医保关系。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7月1日起,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如果跨统筹地区转移,其职工医保关系也将随同转移,并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享受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待遇,听听下岗养老保险。不再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 (包括门诊补助和住院补助)待遇。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按月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否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 此外,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之日,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之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个人先行垫付,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办理缴费手续后,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参照此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