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约定是公积金贷款 因不符合条件致泡汤 是否可转为商业贷款——为难事儿 前几天,我在海淀区某小区订了一套三居室,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已交首付款。 由于合同中标注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方式,我很担心出问题。因为我在签合同前,没有核实我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请问,如果我的公积金贷款办理不成功,看看招用童工的处罚。可以自动改为商业贷款吗? 政策解答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之间,没有自动转换的关系。如果刘女士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她可以选择到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商业贷款。 在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前,刘女士应向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确认一下,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从而减少办不下来的麻烦。 假设开发商同意刘女士再申请办理商业贷款,则开发商应提供给刘女士与其有签约协议的银行网点,下岗养老保险。之后刘女士就可带齐资料申请商业贷款了。通常来讲,刘女士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不用再重签,只需在补充协议里对贷款方式进行更改即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