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李献民)为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夏邑县法院注重做好五项工作,逐步加大了对涉妇案件的审理和保护力度,有效维护了妇女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一是注重司法救助。对于涉及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妇女的案件,在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基础上,依法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及时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她们打的起官司。 二是注重行使释明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告知她们所享有的合法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请抚养权、债权债务分配等问题时,尽可能照顾女方利益,有效维护她们合法权益的行使。 三是注重发挥陪审员作用。特邀妇联部门和各行业中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她们互相尊重,默契配合,优势互补,起到了沟通情况、反馈信息、提供意见、平息矛盾的积极作用。 四是注重诉讼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采取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以及指导调解、协助调解等诉调对接模式,加大对涉及妇女权益案件的调解力度。对调解无效的,在子女抚养及家庭财产分割上,尽量确定由无过错的女方抚养及充分照顾女方利益。 五是注重法律宣传。通过组织法官到街道、农村集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诉讼须知、诉讼指南,印发宣传材料以及选择一些赡养、抚养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深入辖区就地审理,使广大妇女们能够在旁听审理中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毛霞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