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权益保护 >

安徽出台标准规范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

时间:2011-10-28 09:5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新华网合肥10月25日电(记者徐海涛)为了使安徽250万农村留守儿童在课余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出台校内留守儿童之家考核标准,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形成安全、体能、品格、心理健康等全方位关爱。

  根据《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每个留守儿童之家的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配备电视、图书报刊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配备电话或电脑等设施,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联系。同时要明确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组织动员志愿者关爱留守儿童,形成留守儿童的成长记录,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留守儿童道德品格培育,开展体质体能锻炼,通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疏导。

  作为2010年新增实施的五项民生工程之一,安徽省计划到2012年在全省农村地区建立2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覆盖所有农村中小学校。使全省25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能够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切实得到政府、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爱。

责任编辑:段淑萍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