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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积分清零引质疑 律师称若单方面变更是违约

时间:2011-10-28 09:5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超市积分“清零”引质疑 律师:如单方变更是违约行为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艳)近日,网上一则“华润万家新章程变相克扣会员利益”的帖子称,华润万家从本月开始积分兑换,到年底还未兑换的积分将清零,此举被网友认为是“变相克扣会员利益”。

  积分规则突变网友“气晕”

  广州妈妈网上,网友“细CC”发帖表示,“华润万家从10月8日起开始积分兑换消费金额,年底12月31日清零。气晕了。以前的会员章程明明写一直累计积分的,但而家(现在)这样做法,实在太过分啦。还有,服装内衣鞋等旧章程是可以1蚊(元)积1分的,但而家却3蚊(元)积1分。1000分才可以换10蚊消费金额。气晕。”

  该帖一发引发了众多网友讨论,网友“秋风小吹”评论,“讨厌这种做法,反感要满1000分才能换购。”

  昨日,记者前往华润万家天河公园店,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证实了网友的说法,“如果不兑换就将被清零,这是今年新的规章制度。”

  华润万家南区客服部工作人员也表示,积分兑换从今年开始,由以前的不限时累计积分更换为有两年的时间限制,“例如,消费者2010年度的积分要在2011年年底前兑换,否则清零,不能累计到2012年,但2011年的可累计到2012年。以往服装内衣鞋消费1元积1分也改为消费3元积1分,新章程从10月份开始实施。”

  客服:符合业内模式

  对于突变规则,该超市的很多会员都不适应,质疑新章程是变相克扣会员利益。有网友说,“明明办会员卡时说积分永久积下去的。突如其来的变故,搞到好多会员有些措手不及。为了更加商业化吗?这种手段要不得”。也有网友称很多商家都如此,见怪不怪,关键是自己消费的时候要睁大眼睛。

  对于克扣会员利益的质疑,华润万家南区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积分清零的做法是符合行业内模式的,很多商家都有该做法,很普遍。相对于行业内很多其他商家来说,我们从以前不限时间段累计积分到现在的两年时间段,相比其他商家已经算是很宽松了。”

  律师:如单方变更条款是违约行为

  有网友表示,“办理积分卡的时候,是说明可以不限时的积分下去,并没有清零一说。”对此,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继承认为,商家做法不妥。“如果像网友说的, 办卡时候有约定,那就是双方的同意条款。商家单方变更的条款,除非是和广大消费者协商后达成的,否则是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按照原来的规定继续积分”。

  很多企业会在卡上或者签订协议时加上一条“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刘继承表示,即便这样也不能为商家免责,“解释权是用在有条款含糊不清的时候进行解释,而不是免除单方变更协议的责任。”

责任编 辑:段淑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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