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措施实行3年来,已有18.7万人受益
法援服务网络覆盖到乡村 1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前三个季度,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万件,4.6万受援人受益,接待群众咨询16.8万人次,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万件,为农民工取得合法利益6798万元。从2008年我省开展应援尽援以来,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不断上升,3年多来,共有18.7万人受益。 2008年,省司法厅提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目标。应援尽援使法律援助实现了量化管理:困难群众知晓率达到70%;各县区所有乡镇司法所设立受理点,1000个律师事务所增设法律援助受理点;每年法律援助案件的旁听率不低于5%,对受援人回访满意率达90%以上。而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于法律援助,2008年3.6万人受援,2009年4.6万人受援,2010年5.8万人受援。 今年,法律援助又被纳入了《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只要经济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农村在人均纯收入以下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全省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达到40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0%。在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的同时,我省还将涉及就医、就学、农民工劳动就业及权益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民生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民事案件事项范围限制,只设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的法律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据悉,目前,全省177个法律援助中心都设立了一楼临街标准化接待室,在全省司法所、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了3000多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工、青、妇、老、残等社会组织设立1500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院、公安看守所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177个,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首席记者 赵蕾 特约记者 连欣 ) 责任编辑:王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