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都网法制频道讯: “都是这堵墙惹的事,真的感谢你们司法所,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是发生在巩义市大峪沟镇大峪沟村村民连某与张某两家的一件事。 事情还得从老一辈时说起,在连某与张某都是孩子时,两家几代人就一直生活在一起,只有一墙之隔,彼此相处和睦,十分友好。当时在双方父辈活着的时候,其中一方为了方便,便和另一方协商搭一面山墙,双方均表示同意,这些年来彼此也都相济无事,和睦的相处着。张某家因房屋破旧、漏雨无法居住,于是跟连某商量想过一段时间重新翻改,连某说翻改可以,但这面山墙不能动它,张某一听不乐意了,认为这墙也应有自家的一份,双方争吵不休,经大峪沟村调委会调解多次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找到大峪沟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中,大峪沟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让双方出示原始证据,双方均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现在勘察,从房屋的前墙来看应属张某所有,从房屋的后墙看应属连某所有,无法认定权属。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情理交融法”又称“换位思考法”的调解方法,从相邻关系入手,对双方分别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并以有利于两家今后生活、生产的原则,提出了调解意见。让双方都让出这一面山墙,并且要求两家无论谁重新建房时都要离此山墙20厘米,以后形成一条淌水沟,留作两家共同出水,永久不得侵占。双方对司法所提出的意见,都表示能够接受。 责任编辑:王霞(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