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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服务群众 化解三年纠纷
时间:2011-10-18 17:35来源:大河网法制频道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商都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王保名)2008年5月,巩义市夹津口镇一耐材公司生产排放的气体污染环境,影响双河村里沟片20多户群众正常生活,为此群众要求耐材厂停产进行整治,后来3名群众代表(刘甲、刘乙、李丙)、双河村委会、耐材厂三方共同协商决定:耐材厂赔偿群众污染款12000元。双河村委会将赔偿款交付刘甲,让其3名代表与其余群众共同协商按照实际情况将赔偿款发放给受害群众,3名代表却自作主张每人拿取2800元共计8400元,将剩余污染赔偿款分发给其余25户群众,并且有多分、少分、不分的情况,群众到政府上访反映污染赔偿款分配不公。
双河村委会对分配污染赔偿款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3名代表应当退还8400元重新分配,经多次与其协商未果,无奈情况下村委会将3名代表起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多次调解3名代表愿意退出4500元,村委会撤回起诉。但群众对此处理并不满意,要求3名代表必须将8400元全部退出进行分配。村委会对不满群众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是没有效果,导致刘丁等3人到市信访局上访,村委会再次走访住户听取意见,根据多数人意见研究决定:刘甲3名代表退还的4500元加上收回其他群众的赔偿款共计7500元,根据实际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合情合理的分给其余群众,经多次与25户群众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为此村委会将收回的7500元暂时保管。
3年时间里,双河村调委会刘西军、刘占军从不间断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催促尽快拿出方案将赔偿款发给群众,但一直没有结果,今年7月,双河村调委会向村支两委就此问题进行了汇报,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由村支两委及调委会各抽出2名人员,每人负责5户做群众思想工作,民调员不论昼夜、不辞辛苦、每户群众入户不下十次,面对群众的责骂仍能耐心细致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群众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款的分发方案,村委会按照花名册将7500元的污染赔偿款发到了群众的手中,使积压3年纠纷得到了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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