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们三家邻居同住一座山头下。一直以来我们甲乙两家窑头地里的雨水都是经丙家的窑头向山下流,一九六九年一场大雨我们甲乙两家的两孔窑洞顶上各被雨水冲开一个大窟窿。一查原因才知道是丙家把我们两家的水路给封堵了,三番五次地找丙家协商恢复原水道,都没说成。后来,我们甲乙两家的老人都是带着居家无水路的遗憾走的。每每忆起这件事,我总想:要是村里有一个能办成事的人民调解员多好! 两年前我受聘当上了村里的人民调解员。在人民调解活工作中我体会到:当一个称职的人民调解员,光有工作热情和调解技能是不够的,最重要的,人民调解员还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如果你连自己父母的晚年生活都不管,当你接手一起赡养纠纷时,要被说服承担赡养义务的那方当事人嘴上不说心里也要说“也不尿泡尿照照你自己,你连你的爹娘都不养活,还有啥资格说我哩?”——任你把嘴皮磨破也难以奏效。民间纠纷调解中,人民调解员的人格魅力不可小视。 对于民间纠纷的调解,首先要依法,但是法律并非万能,人民调解员要有灵活多样的调解技能。这技能来自日积月累的农村生活体会,用农民的方式调解农民间的纠纷,不失为有效的方法: 以“俗”服人。一位老妇晚年一直随长子生活,临终和病重期间次子也未近前一步。老人去世了,长子提出母亲生前由我养,死由他葬,老大非要把母亲的遗体往老二家里送。地里是焦麦炸豆,又收又种,双夏大忙。家里是你推我挡,死不下葬,不可开交。受理这起纠纷,我决计“借”民俗化矛盾。我对这家的老大说,你娘生由你养,乡亲们都是知道的,你娘不在了,叫老二安葬也在情理之中,大家都能理解你。先稳住了老大的情绪。紧接着话峰一转,“人常说,谁家的老人天一明走了,把一天的衣食都留给了子孙,你愿意叫你娘把一天的衣食再带走?你还是把孝道尽到底,给闺女孩子侄子侄女都做好榜样吧。”老大顿时开了窍:“中啦!俺妈这事咋办,都听你铺摆。”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顷刻间烟消云散。 “看人下菜碟”。死者是一位机械制造公司的安装工,到外地客户工厂完成安装工作返回的途中突发脑干出血,在当地医院抢救9天后身亡。公司坚持以法计算赔偿其65000元,家属非要180000元。面对这起纠纷,对公司一方我坚持以“情”为重:“派出去的是一位技术骨干,接回来的是骨灰一盒,一个为厂家服务了13年的职工曾经为厂家创造了多少效益?董事长跟身亡职工又是近邻,每天与其撇下的未成年子女相见,处理不好,你心理上也难以安宁,建议放宽赔偿额度。对死者家属一方则坚持以法服人,反复说明于法无据的过高要求走法律诉讼也得不到支持的道理,要求当事人降低标准。最终以该公司赔偿156100元达成协议,死者家属将骨灰安葬。 “水土搅匀和稀泥”。自然科学中,酸碱配比适当能中和。民间纠纷调解中,“水”、“土”搅拌均匀就和谐。有一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同镇不同村,事故发生后交警鉴定人身受到伤害。应负次要责任的一方,住进医院治疗;应负主要责任的一方经营着一间商店。受伤的一方得钱少了不出院,应赔偿的一方认为对方漫天要价,就是不愿意不出钱,双方僵持不下。我们把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说服受伤者“泡在医院不回家,赔得的钱再多,得实惠的是医院”;说服应该赔偿的那一方:“纠纷久拖不是上策,受害人一方已经闹腾的叫你生意开不了张,到头来你既得利益保不住,未得利益得不来,这是何苦呢?”尽力把双方的距离往近处拉。午间又请双方当事人共同进餐,促使双方在感情上趋向融洽。有了这个基础,餐桌上“酒杯一端,条件放宽”,放下筷子便签订了协议。晚上,受害人出院回家,赔偿人按协议把赔偿款一次性付清。 虽然说“听人劝,吃饱饭”,但是在纠纷调解中怎样让受“劝”人“听”得进“劝”,也有一个“劝”人的技巧问题。我的体会是,人民调解员必须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对纠纷当事人,我们不能正襟危坐,俨然以一个审讯刑事疑犯的法官自居。要尽理缩短你和当事人的距离,要让当事人从心底里感受到你对化解他们矛盾纠纷的真诚善意,用你的感动加鼓动促使当事人“死结”变松动,同时在语言上要多用“民间话”说民间事,一是意思好懂,二是情感上便于接近。即便是情势紧迫需要即时平息的矛盾和纠纷,也要依法依理依情,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缺股碌”。 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调解员的光荣职责,人民调解员要着力练好调解技能基本功,发挥好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社会稳定和谐多做贡献。(作者 赵惠君) 责任编辑:王霞(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