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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消防等部门联合整治餐饮场所消防安全

时间:2013-05-15 16:17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近日,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全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消防、质监、商务、安监、工商、城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9个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按照《乌鲁木齐市餐饮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市餐饮场所使用燃气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不具备燃气使用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切实消除全市餐饮场所在使用燃气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因素。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含煤气层)、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联合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对存在火灾、爆炸等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督查整改。《实施方案》列举了10类情况如果达不到燃气使用安全要求,该餐饮场所必须立即停止营业,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特别是对存在“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相关证照不全”问题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要求参加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部门要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如实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市人民政府还要求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同时,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张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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