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5.31”黑龙江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6.2”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储罐闪爆起火、“6.3”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区政府安排部署及省总队紧急通报要求,山西临汾市消防支队尧都区大队紧急行动起来,自6月5日至30日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为期25天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临汾市尧都区此次启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设有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窗口阳台是否违规设置防护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演练,是否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及落实“三项备案”制度、组织每月“四个能力”自查评估等方面。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通知及消防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消防大队组织四支专项检查组,兵分四路对全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危化场所逐一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填写登记建立台帐。同时,联合公安、安监、建设、商务、教育、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共同开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并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媒介有效载体,引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支持大检查行动,主动举报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队执法监督人员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刚性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临时查封或关停;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提清区政府挂牌督办;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