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黑龙江大庆市消防支队自成立以来在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在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日前,大庆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为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决定》指出,近年来,大庆支队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的领导下,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3年中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转变,队伍正规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尤其是2012年,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清剿火患”战役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中,推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全市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创造了“零伤亡”的骄人业绩,被公安部、省政府分别评为先进单位,为全市争得了荣誉。 《决定》号召,全市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向大庆支队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