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建楼的阴谋破产了吗? 注定是要破产的。 最近看到缤纷业主批驳开发商东华集团的走狗——世房物业的文章,很精彩,全文如下: 致世房物业的公开信 世房物业公司: 看了你们写给政府、媒体及缤纷业主的信,不禁拍手称快。因为这是一份精彩的反面教材,一份不可多得的绝妙透顶的反面教材,它让我们彻底看清了世房物业的真正面目,懂得了《农夫与蛇》这个经典故事的深远意义。既然毒蛇已经露出了狰狞的嘴脸,我们就决不能再做善良的农夫了!既然你们有礼在先,我们当然要礼尚往来!面对这封竭尽造谣、攻击之能事的信,我们承认,你们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方面颇有才华,你们的手段相当卑鄙,你们的言辞极其猖狂。当然,欺人的气焰更是嚣张,甚至不可一世!但是,你们忘了一条真理,那就是“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是不会惧怕污蔑、诽谤的! 今天,我们依然要摆事实、讲道理,让你们的谣言不攻自破,让更多的业主群众明白真伪,弄清是非。 1.你们写给政府、媒体及我们业主的信函,始终不向业主公开,不让业主知晓,这是为什么?这是不是在玩欺骗政府和媒体的鬼把戏呢? 2.世房物业是缤纷假日业主聘请的一家物业公司,说白了,缤纷业主是你们的老板,你们是为业主打工的。可是,你们明知东华公司欺诈了你们的主人,却始终不出来说句公道话,相反,摇头摆尾地去听从东华的指使,这是为什么?这是不是叫吃里扒外呢? 3.缤纷业主为了维权在小区的公共场所张贴一些澄清事实的材料。对于这些真实材料,你们如同见了洪水猛兽一般,慌忙指使不明真相的保安粗暴地将材料撕毁。个别保安还可怜巴巴地表示:“我也没办法呀,我不撕,就会被炒掉的。”更有甚者,还有人指使保安给业主打恐吓电话。你们如此百般阻挠我们维权究竟是为什么?这应该就是利令智昏吧! 4.小区业委会在这场维权斗争中态度暧昧、行为反常,引起广大业主的公愤,业委会因此而集体声明辞职。你们不仅百般阻挠业委会辞职,而且居然明目张胆地将业委会公章揽入怀中,你们有这个权利吗?是哪一条法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管业委会的公章的?这是不是也太无法无天了?! 5.2007年,小区业委会选举,你们竟然躲在幕后操纵,故意不将选票发给对业委会有意见的业主,致使许多业主被你们剥夺了选举权,你们有什么权利可以这么干?简直是胆大包天! 6.据有关文件规定,业主每月缴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小区内企业推销产品缴纳的管理费,电梯内广告商支付的广告费,本应均归业主所有,可是业主至今没见一分钱!你们收取了几年的费用却从不公开账目。另据《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季度公布物业服务收支情况”,第九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这一切经济账目,你们为什么不向业主公布,这其中难道没鬼吗?! 《条例》第八十一条还规定:“物业方面,外墙和楼梯间等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每五年至少修缮或者粉刷一次,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八年了,你们既不维修,也不粉刷,为什么? 7.小区的管理混乱。车位问题争议不穷;偷盗事件屡次发生;卫生状况不尽如人意;网球场、游泳池配置未达到对外开放标准而长年对外开放、收费,小区业主却没有优先使用的权利;07年夏天甚至发生了孩童在泳池溺水死亡的悲剧。你们自称“区优秀” 、“市优秀”、“省优秀”,试问这就是所谓“优秀”物业的管理水平吗? 8.小区的保安人员频繁更换,三天两头出现新面孔,使广大业主没有安全感。为什么保安在这里总是呆不长,是不是你们太苛刻, 还是有什么其他问题?! 9.你们白纸黑字地污蔑业主“堵路、游行……”,又是对张XX“采用人身攻击,威胁等手段……”,又是对张XX“进行人身伤害”,这些无中生有、造谣诽谤的语言,居然是出自一家正规的物业公司,出自为缤纷业主打工的公司之口,你们不觉得太无耻,太荒唐,又太卑鄙了吗?!对于这一条,我们暂时保留起诉你们造谣诽谤罪的权利! 10.最后一个为什么,那就是“一小撮”的问题了。你们居然在信中公开称维权业主为“一小撮”。你们知道什么叫“一小撮”吗?“一小撮”通常是指坏人,是指犯罪分子、敌对分子的。本小区一共582户,其中100余户外租户。目前,全小区的业主几乎都参加了维权行动,光签字维权的已达两百多户,难道这两百多户都是犯罪分子吗?两百多户是“一小撮”吗?你们是不是吃错药了?脑子进水了?还是太愚蠢,太嚣张了?以致丧心病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以上问题,你们能回答吗?如果不能老老实实地给业主一个满意的交代,那你们只有一条路——走人! 有句唱词叫做“看你横行霸道能有几天?”今天我们姑且借鉴一下:世房物业,看你死皮赖脸能赖几天?看你苟延残喘又能喘几时?你们一天不给我们满意的答复,我们就一天不交管理费。看谁能熬得过谁吧! 被你们称为“一小撮”的业主 2008年12月18日 拍案叫绝,入木三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