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由网友上传,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转帖请注明作者及出处。如相关单位或相关个人发现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传真电话:010-)。 新的拆迁条例草案虽然已经出台,但是,它依然挡不住暴力拆迁的兽行,3月3日,一个名叫王翠云的年届七旬的老婆婆死在了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道路施工拆迁工地--她自己的家旁。 有网友的帖子这样记录当时的拆迁现场:"2010年3月3号上午,二三十名施工人员一大早便来到了老人家里。没有和老人打任何招呼就开始用大型挖土机进行强拆。老人在试图阻止其强拆过程中,遭到围打。先是被人用锹砸伤后脑,接着被挖土机铲起的土堆活埋"。其"家人用双手刨土,终于在一个多小时后将老人找到,但老人已不幸窒息身亡"!网帖上还帖出了老人死亡后和事发现场的多张照片。你看 抵押担保 。 尽管在有记者电话采访武湖农场办公室时,一名李姓主任否认了网帖上的有关"七旬婆婆被拆迁人员暴力活埋致死"的信息,说"这与真实情况有出入"。但是,他不得不向记者承认,因为要修建的"汉口北大道"经过武湖农场家属区,涉及相关房子要拆,3日确实发生王姓婆婆因拆迁死亡的事情。我相信,要说"与真实情况有出入"的不是别的,而是有关方面与网友的说法,也许,他们认为应该把王婆婆"被人用锹砸伤后脑"说成是"被人用锹碰伤后脑",把王婆婆"被挖土机铲起的土堆活埋",说成是"被挖土机铲起的土堆遮盖",如此而已。 一个年老体弱、手无缚鸡之力的古稀老人,她面对身强力壮的赳赳武夫们能够做什么,为了自己的利益,她最多除了与这些野蛮人有一些口舌之争,根本不可能采取任何一种有力量感或有威胁性的行为,无良的开发商为什么对这样弱不禁风的老人也不放过,必欲除之而后快?! 这正应了那句俗话,"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么,暴利面前就必然会多兽行,在暴利的驱使下,贪婪的开发商们一定会兽性大发,不惜用一切非法的、毫无人性的手段,排除有可能阻挡他们发财的任何一个障碍。 2009年11月13日的早晨,因为拒绝暴力拆迁,一个叫唐福珍的女人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自焚于自家的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半个月后不治身亡。基于唐福珍的自焚,慑于社会舆论的谴责,终于有了年初的这个欲显人性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但是,今年还是发生了天津宁河县以行政手段对多位不配合拆迁的教师采取强制停课的亚暴力事件,与刚刚发生的王翠云老人被活埋事件。听听房地产。 所以,如果这种暴力拆迁致人死亡事件,执政者不能秉公执法、主持正义,从重从快对暴力拆迁者尤其是开发商本人追究刑事责任,而总是以经济补偿为主,法律手段为去辅解决问题,那么那些并不差钱的开发商,就永远也不会停止暴力拆迁的行为,暴力拆迁事件就永远也不可能消失,而类似于武汉的王老太太、成都的唐福珍这种惨案也就永远不可能杜绝。 由此可见,暴力拆迁的存在与否,并不取决于一个什么样的拆迁条例,因为,一个许可暴力拆迁的条例固然使开发商有了暴力拆迁的依据,可以有恃无恐;但是,一个徒具人性执行不力的拆迁条例,在这些开发商眼里都只是一纸空文。所以,要制止暴力拆迁,看的是执政者是否能够做到政策与执法同行,条文与行动具利,对那些惯于进行暴力拆迁之人是否有足够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否则,有关方面自以为颇具人性化的房屋拆迁条例,可能很快就会沦为一堆一无是处的废纸。 2010年3月5日仁文主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