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购房 > 购房流程 >

关于停车的思考3-拷问物业管理能力

时间:2012-02-07 21:57来源:冰月亮 作者:旻熹小巫 中国法律网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在法律关系的阐述,难以具体操作。按《条例》所言,当前的物业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只能以《业主公约》为基础进行管理,完全的管理制度需要等待业主委员会来制定。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指导价格表》均在国家《条例》之后颁布,它是根据《国家管理条例》精神制定的,比较接近实际,对收费与职责进行对接,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也比较抽象,如在"综合管理"中第1款:"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在"秩序维护"之第三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仅这两处,我们的物业就明显缺位。

管理是什么?不同的场所对象,可以有无数种说法,我觉得在我们小区,其中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让大家过平安有序的生活。现在,对领导及管理者有一个流行语:执政能力。对于物业,可改为"管理能力"。管理的核心是制度管理。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管理措施,听说房地产。做到每件事都有规范,都照章办事,事情就会好办一些,办得更好一些。无规矩不成方圆,凡是出了问题,都是管理不到位所致。

就拿无序乱停车来说,出现现在的混乱局面,就是管理不到位所致。现在的停车管理只有收费,学会房地产。贴在墙上的只有收费标准。至于停在哪儿?怎么停?哪些地方不能停?违规了如何处理?本来在收费时,就应该跟车主有约定。比如应该规定:单行道、单元门口、绿化地带、业主活动的休闲处所都是禁停的范围。在地面上停车,最好划定具体位置,防止发生相互挤占、争夺现象。这对车主也是负责的态度。如果不做规定,意味着随意,想停哪就停哪。好像赶鸭子进鸭棚一样,放进来就完事,您就自己找窝吧!"停泊管理有序",何以有序?这种粗放的小农经济式的管理,足见思想观念之落后,能力之低下,而且出现了问题束手无策,还拿不出办法应对。

没有奖惩就无法管理。那么多交警,每天都在开罚单,仍然不能杜绝违章事件发生。存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交叉的范畴,是管理的难点。没有刚性的制度,是无法管理的。因为在遇到争议时,只有寻找制度依据。制度缺位是管理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在把原因推到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说,一切都要等到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建立完善的制度以后,方能进入正式的管理。这种说法是不负责任的思维,也是不现实的。第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尚无具体时日,而这期间生活在进行中,生活中时刻充满矛盾,矛盾不断发生、发展,似管不管,受害的是广大业主;第二,其实已经有上方宝剑在那儿,武汉市的《办法》细则,业主公约,都可以作为制定临时管理措施的依据,必要时走其他合法程序如征求意见等。办法总比困难多,应该做的事不做,是失职;第三,只管眼前,以后再说。没有长远打算,短视思维,等到问题积累严重,积重难返,再把难题留给业主委员会,或留给下一任,是过失。对此,试问物业,我们小区能停放多少车?现在有多少?三年五年后是多少?又将怎样停放?如何优化停车位?如果能想远一点,就能把现在做得更好。第四,眼前就是把矛盾推向业主之间,不断孵化、激化,妨碍创建和谐社区。罪孽!无序是病毒,会膨胀、漫延,然后是混乱。当不可收拾的程度严地重妨碍正常生活,当人们的耐受力到了极限,就会爆发,为什么不能早预见、预防呢?

一个单个的业主,显然没有能力管理全局的事务。没有一种组织、机构来整合广大业主的意志和力量,来管理小区的公共事务。作为过度的"临时"管理者,又不尽努力,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我们还能指望谁呢?

附带一说:对于停车收费的标准,物业可是灵活运用了的,没有机械地执行武汉市的标准,就此也引起车主的质疑。可是,为什么对停车没有深入研究更多情况,从维护小区秩序和广大业主利益出发,考虑更多的问题呢?仅仅是想到收费?足见思维之局限。以此类推,物业的短视而狭隘。

*一家之言,欢迎拍砖*

此主题相关图片

此主题相关图片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