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老人比较偏向大儿子,现在只有老人自己,现在还有两儿两女,原来平房是老人的名字,还有一间没有房照的,后来被大儿子把房照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名字,现在平房要动迁,可是大儿子却要把房产和自己的两个儿子平分成三份,也就是要三间楼房,却没有给老人要一间楼房,大儿子想把老人接到自己那住,但必须让老人每月交三百元伙食费,否则不养老人,现在我想请教的是,其他三个孩子想为老人争一套楼房,给老人住,要起老人自己的名字,这样方便以后出入老人的家里,孩子也好照顾老人等等,(因为其它孩子和老大的老婆关于不好,从不照顾老人,不交伙食费就给老人气受),后经四个孩子在一起商量,老大不同意给老人要一套,最后没办法,其它孩子决定把家产都给老大,以后老人养老和后事都不管,也就是金钱方面不会和老大平分这比费用,全由老大自己承担.如果这样做可以吗?在法律上能说的通吗?或者说,老大和自己的两个儿子分这房产的作法在法律上可行吗,为老人争楼法律上会支持这样做?有些问题可能说的不太详细,总之就是想给老人留个住所,以防万一!还有个问题,如果二儿子和大儿子争这份房产有可能争得到吗?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助一下,感激万分~首先,要弄清当初‘平房后来被大儿子把房照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名字”,是大儿子自己的行为,还是老人的赠与,如果是大儿子私自的行为,其它儿子可以申请裁定改名是无效的,平房还是老人的,合同范本 。那么,动迁的补偿款也应该是老人的,大儿子无权把应该分给老人的楼房和自己的儿子平分, 楼上讲的有道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