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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起假案连续闯关挑战社会公理8888

时间:2012-02-18 16:50来源:实在好药 作者:宅女小桥 中国法律网
罗时中



本刊讯(记者郑方晴莫名)安徽一起农民房屋买卖纠纷案,由于颖上县法院法官涉嫌造假,并违规自己判案、自己执行,导致一名农民莫名其妙成了"原告",其名下的房产也归了别人。在社会与论压力下,颖上县人民法院重审并自行纠正,撤销了原"调解书"。可是,阜阳市中院、安徽省高院又对"调解书"予以确认。一起涉假案件连续闯关成功,挑战社会公里,《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及新华社电视媒体相继报道,进行与论监督。这一荒唐事件是怎么发生的呢?

房子易名,主人不知

罗会来是安徽省颖上县王岗镇淮罗村的一名农民,因经营芦苇编织品亏了本,欠下颖上县信用社70多万元贷款而不能按时归还。在处理罗会来与信用社欠款纠纷中,颖上县法院郑章友认出了自己原来的学生罗会来,于是撮合罗会来与颍上县银监局干部王干达成房屋出让协议。协议规定:"乙方罗会来自愿将上海市某处两间门面房以.6元价格卖给甲方王干,甲方于2006年3月前向乙方预付购房款.6元,尚欠12万元,于2006年3月10日前付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书等"。

王干在协议达之后,付给信用社74、22万元,替罗会来还清了贷款,但留下12万元余款逾期未付,引起了双方争执,导致罗会来不愿再卖房,"这违背了我签合同的初衷"罗会来说。又由于当时上海房价暴涨,其房屋价值已远超出合同标的,这也是他不愿卖房的另一原因。

"这本来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但法官郑章友却利用学生对老师的信任,通过造假来坑害我的当事人"罗会来代理律师说。

罗会来说:由于我的房产证在法院保存,郑章友见我不愿卖房了,便骗我说,要从法院取出房产证,需要我的签名。我相信法官的话,便在一张白纸上签了名。哪知郑章友却欺负我是农民缺乏知识,利用我的签名,找律师张学义制作了一份授权委托书,伪造一起"罗会来诉王干10万元购房款"的假案,还凭空杜撰了一份法院"调解书"。律师张学义在颍上县检察院调查时承认,是他在空白委托书上填写了委托事项。

"直到他们将我房子过户后我才得知还有这起官司"罗会来回忆说:原来2006年8月郑章友骗我说,要我到上海"实地协商",他们将我带到虹口区房产局后,我才知道他们的如意算盘,原来他们要将房子"过户",我于是坚决不同意。由于虹口区房产局把关很严,房地产。导致他们想用"调解书"来蒙混过关的企图无法得逞。郑章友便打电话给同事李式然法官,让其第二天赶到上海,在李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后,把我的房产强制执行到王干名下。

"我们把材料交给房产局的人,人家说这是法院处理的案件,没有'执行公务证',不能办理过户,我就打电话给民二庭的李式然。"郑章友向检察院如是交待。

然而,李式然却否认"强制执行"说法。"我到上海后,郑章友把法律文书给我,我认为该案(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凭此法律文书过户,审查后认为不需要执行程序"李式然如是向检察院交代说。可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上显示,王干的房屋所有权来源是"判决",其工作人员也证实,当年的过户是法院强制执行。

李式然为什么要否认呢?原来郑章友、李式然两人都不是执行庭法官,只因为李式然曾在执行庭工作过,其"执行公务证"尚未上交,这将暴露他们的循私枉法行为。

不仅如此,这些法官为达目的,竟然露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面。罗会来反映,他在上海的旅馆里曾遭到这伙人的威胁恐吓,。"你想死呀!""王干吼叫,郑章友从中配合,胁迫他收下3万元余款。还令罗会来按照他们的授意,将从前收到的9万元余款进行汇总,出具两张收条,其中一张为10万元,另一张为2万。孤立无援的罗会来异常恐慌,"我只能照办,否则就出不来"罗会来说。

涉假案件一再闯关,挑战社会公理

"罗会来诉王干"案,由于起诉书上及"调解书"上均没有罗会来的签字和指印,一时成了假案的焦点。律师张学义在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调查时交待,听听房屋质量。他当时根本不认识罗会来,所有"民事诉讼状、罗会来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出让协议书,还有罗会来签名、日期项目等,连同空白授权委托书,都是郑章友法官交给我的,郑又给我钱,叫我到立案庭立的案…我立案后,把发票给了郑法官,郑叫我把委托书交给王瑞祥法官。这都是郑章友安排的"。就连立案回执上的签名,也是王瑞祥叫他代签的,张学义说。

法官王瑞祥在接受调查时称:郑章友说有个案子,"叫我处理一下,如果有什么问题,他可以从中间做做工作。"

这些迹象表明,该案具有重大伪造嫌疑。这不仅引起了群众愤慨,也引起了颍上县委重视,颍上县法院为此进行重审并撤销了原"调解书"。

令人意外的是,阜阳市中院二审又重新确认"调解书"。其理由为:王干能提供购房协议原件,证明原一审调解卷宗中的该协议原件应系罗会来持有并提交的;原一审起诉状虽未有罗会来签名与指印,但有罗会来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协议原件,及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张学义在空白委托书上填写的委托事项及权限,虽未经罗会来的特别授权,但罗给王干出具的两张收条,印证其对调解内容的追认。

而罗会来坚持称,以上证件都不是他提供的,还称两张收条是在受到胁迫之下出具的。

"我同信用社发生纠纷时,郑章友就是经办法官,他又是我与王干卖房的撮合人,所有手续都由他一手操办,他要拿到这些资料是很容易的事"罗会来解释说:"我已决定不卖房了,况且王干已经违约了,我还收他钱干什么呢?协议付款期限为2006年3月10日,而他最后胁迫我收款日期则是2006年7月31日,我还'对调解内容追认'吗?我若追认还用他们强制执行吗?"

广东省政协委员、著名律师高海生认为:该案关键要是看诉讼是不是罗会来真实意愿表达。罗会来既没有参与庭审,又没有在起诉书上签名及按指印,关键还由于罗会来未在"调解书"上签字,所以这是一起假案。因为张学义只是一般代理,没有罗会来的特别授权,是不能代表罗会来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况且代理人与委托人互不认识,这简直荒唐。皁阳中院凭推测就臆断罗会来予以"追认"显然错误,若他"追认",还用诉讼吗?作为一名法官,姑且不论他是否造假,仅就他代理官司(虽然交给了张学义)及私自执行行为,就是违规违法行为。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颍上县检察院初查后最后以"不构成犯罪"作结论。一位当地政法干部介绍:这主要是当地法院与检察院交涉的结果。郑章友遭到颍上县检察院调查后,异常惊慌。曾与颍上县法院信访办主任刘光等人,多次同罗会来协商,力求私下解决,并达成了初步意向:罗会来与王干各持一间房,后由于当事人王干反对而作罢,可见郑章友"做贼心虚"。后由于法院领导出面与检察院交涉,要求由法院内部处理,所以该案最后不了了之。

阜阳中院二审判决后,遭到了社会广泛质疑。《中国青年报》以"安徽阜阳一农民遭遇'被原吿'"为题发出报道,直指法官导演"六个假";新华社电视媒体也进行了跟踪,全国许多电视台都作了播出,一时之间社会反响强烈。

始料未及的是,就在与论监督如火如荼之时,安徽省高院以(2010)皖民申字第0143号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维持二审判决。"这简直是在挑战社会公理!彻底破坏了司法公信力!不知这些枉法之徒是否知道一位农民打官司有多难?"法学愽士曾洁气愤地说。

《民主与法制时报》发出的"颍上县'法官造假案'如何收场"报道,再次掀起轩然大波。

坚难守望,还要等待何时?

虽然与沦监督产生了重大影响,但罗会来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据反映法阜阳市中院分管副院长已辞职,主办法官也离了岗,但涉嫌造假法官郑章友未受任何处分就退了休,另一名涉案法官李式然还做了庭长,这让罗会来十分愤怒。他为此到阜阳中院"大闹天宫",惊动了该院纪检组长等一干人,他最后是被法院工作人员架出来的。

"我无数次到阜阳中院、安徽髙院反映,可这都不管用,目前我连这两家法院的大门都进不去了,哪里还有我们老百姓讲理的地方呢?"罗会来伤心地说。

几年来,罗会来奔波于安徽与北京之间,不断在上访与吿状,并求助于新闻媒体。在经历无数次希望与失望后,其身体状况也大不如从前。"我委托了评估机构,我两间店面房现在估价在300多万元以上,每年的租金就近10万,现在我却什么都没有了"罗会来喃喃自语。

记者曾与安徽省高院宣教处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我院已作出裁决。

"将循私枉法之徒绳之以法,讨还公道!并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这成了罗会来的全部希望。目前,他在多个部门奔波,开始了新一轮上访。罗会来说:他相信国家法律,也相信党和国家绝不会容忍这种丒恶现象发生,故他没有放弃,还在艰难守望。值得欣慰的是,记者近日获悉,该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申吿庭重视,并已受理。

罗会来案中上海房产登记簿上显示产权来源是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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