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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你指的"国家规范物业合同范本"与"物业管理权信托制"

时间:2012-02-23 10:44来源:omolicn 作者:空空幻 中国法律网
第二届业主新视角投票阶段进行中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敢吗,一步都不敢走。不信大家看着。



只是我拿某些人始终当邻居,但是某些人勾结了物业公司一直在鱼肉其他邻居.这就不对了。



1)把只有朗琴园实行的信托契约研究得很透彻,在这个时间节点跑来论坛这里和每个属于大多数人的人辩论?为什么?

2)在说到老栾的帖子上你的反应异常兴奋,如果照你的逻辑,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你不认识我,你也应该不认识老栾.你的异常反应,为什么?

3)探讨信托契约的事,你应该去与舒可心探讨,而不是与朗琴园业主探讨.你不与信托契约的制造者去讨论,反与信托契约的被实施者甚至是受害者讨论,为什么?

4)你所谓消除分歧之后再召开业主大会的概念客观上对已经被迫中断的业主大会的继续召开起了拖延的作用,已经形成了纵容物业公司继续盘剥业主,进一步伤害广大朗琴园业主的结果.你这个时候抛这个概念,为什么?

你不用回答我的以上的几个为什么,只是提示你,你的逻辑已经错乱了.从你的角度来做这件事情其实比较难,因为这件事情就是没理矫出理的事情.你要通过不断地捕捉别人的所谓漏洞来获得主动,通过道德绑架来站在道德制高点来达到打压对方并使自己持续获得主动的地位.可惜的一点就是你下手晚了,你应该在论坛潜伏两年再出来这么搞,你现在突然出来这么搞,确实是一件非常搞笑的事情。

你是不是物业的人不重要,即使是物业的人,对业主好的,业主也记着念着,甚至支持帮助.对广大业主不好的,不管你是不是物业的人,至少在朗琴园,都是不被欢迎的。

我有在法律框架内说一切的权利,就想你认为你所拥有的权利一样。我不想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证明你是我所认为的那个人的这件事情上。因为这与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的维护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不相信有巧合,所以请你不要对你的身份有过多的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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