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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广西桂林市泗洲湾花园业主购的商品房谁来保障?

时间:2012-02-23 12:28来源:丝带蝴蝶结缎带蝴蝶结 作者:李炎 中国法律网
桂中天



广西桂林市泗洲湾花园小区由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并于2004年组织首批团购商品房,合同约定2007年10月交房,其后开发商又向社会出售了部份商品房,共出售了约300套房。由于开发商因与桂林市叠彩区政府的一些利益纠葛,小区自2008年建成后,开发商就把小区业主绑架于开发商与政府的纷争中,一直不办建筑工程验收,逾期4年多未交房。购房人多次到桂林市政府和叠彩区政府上访,但都未能解决交房问题。从2010年起开始,数十购房人到叠彩区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交房并支付违约金,但法院判决开发商败诉后,一直不予强行执行,法院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是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不能强制交房,也不能拍买,就算开发商再过10年、8年不交房,法院也没办法。由于法院不予强行执行,开发商就更加肆无忌惮,公然发话,凡是有起诉都不交房。小区业主多次上访为什么桂林市两级政府就不能为百姓做主,人民法院为什么就不能为人民说话、办事,这天理何在,老百姓购的商品房谁来保障?



桂中天



政府应该有作为

桂中天发表于2012-2-2220:40



桂中天



桂中天发表于2012-2-2220:42



发商就把小区业主绑架于开发商与政府的纷争中,一直不办建筑工程验收

什么内幕?



桂中天



桂中天发表于2012-2-2220:52



发商就把小区业主绑架于开发商与政府的纷争中,一直不办建筑工程验收

什么内幕?



金城、同德开发商你有什么话说,你自己住在房子里,冷眼看我们没有房子住。贱人呀贱人,难道你住在垃圾堆?一家都是垃圾



请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我们,住房,桂林市,老百姓,两居室

我是桂林市一名工厂的退休干部,我和老伴分别是73岁和71岁的古稀年龄了,我们原来与儿子儿媳及孙女一家五口住着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可是随着孙女的逐渐张大(她已十多岁只能睡客厅),原来的住房更显狭小局促,我们的生活更显不便。多年来我们多么渴望能拥有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可是我们老两口的退休工资合计每月才两千多元,而我们的儿子已经下岗多年,儿媳的收入也是微薄,但是我们一家人还是省吃俭用存钱,为着能买一套三居室的住房而努力,使一家人有一个稍好些的居住环境。

2008年8月,我们通过各种信息与渠道得知"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泗洲湾花园"有部分电梯住房出售,于是我们一家人前往查看,欣喜的看到有我们需要类型的住房出售,地段和价格也是我们能接受的,而且我们所看到的电梯房子已经基本竣工,只差小区的绿化及内部的水电尚未施工,我们为买房咨询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年底12月30日前可以交房。这样,我们就将买房的目标锁定"泗洲湾花园",考虑到如果我们付款买房不久(3至4个月后)就能拿到住房,接着进行装修,就能实现了我们一家人渴望已久拥有三居室的美梦,当时我们是多么的高兴呀!但高兴之余,我们一家人微薄的收入与积蓄当然不能支付房款,考虑到"泗洲湾花园"电梯房如"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所许下的年底就能交房的承诺,我们就将原居住的两居室的住房卖掉,暂时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居住过渡,在拿到卖房款后,我们于2008年9月18日与"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房款契税等等各种费用,随后在建设银行桂林分行办理房屋贷款手续。这样,我们一家人暂时栖息在租住的屋子里,无比欣慰的翘首以待不久的新房,做着安居乐业老有所乐的普通老百姓幸福生活的美梦。

2008年12月30日来到了,我们这些买房客户遵守合约如约来到"泗洲湾花园",满怀期望地接受"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商向我们交付房子,可是让我们大失所望,得到的答复是因为种种原因,小区的绿化和基础设施还有住房里的水电安装等等还没有完成,小区的住房还没有进行验收,需要等到2009年2月的春节过后才能交付。宽容的我们这些购房客户相信了开发商而打道回府继续等待着。2009年2月过后,我们又找到开发商,希望他们信守诺言交房,可是他们又找出原来的理由说要等到5月份才能交房,我们再一次相信了他们。到了5月中旬开发商又找理由说7月中旬一定交房,当时我们非常气愤和失望,但气愤和失望之余的同时我们还对开发商抱有一些希望,俗话说事不过三嘛,相信开发商7月份一定守信交房的。7月份我们高兴的去收房,可是得到的答复是10月份交房,我们10月份去得到的答复是年底交房,年底得到的答复是2010年的2月交房,2010年2月得到的答复是5月交房,5月得到的答复是7月交房,7月得到的答复是10月交房…。宽容和善良的我们及所有购房客户被"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和玩弄,他们违背合同条款,一次又一次的违约,无视具有法律效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视购房客户的利益,肆意践踏购房客户的感情及对他们的信任,法律在开发商的眼里变为一纸空文,诚信在开发商眼里一钱不值,客户正当合理的权益在开发商眼里更是不屑一顾,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们通过走上讨房之路了解到一些信息,我们所购的商品房是与叠彩区政府的集资房一起由"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的,开发商与叠彩区政府在建造集资房上产生一些纠纷,开发商因为双方没有解决纠纷问题也迟迟不向叠彩区政府交付集资房,由此开发商也连累的不向我们交付商品房。开发商与叠彩区政府在集资房上的问题和矛盾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双方应该在法律的约束下好好的解决,开发商没理由把我们的商品房和叠彩区政府的集资房混为一谈,我们这些商品房客户是严格信守合同按期交付购房款,而开发商也应该信守合同按期交付房子,一手钱一手房,天经地义,不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凡事都应遵循法律与合同。

我们在万般无奈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想到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部分购房户在2011年初到叠彩区法院起诉状告开发商,于2011年2月18日由叠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5月13日判决了我们购房客户胜诉,判决书在6月中旬下发到我们购房户手中,之后我们一次次的找到开发商,可是他们无视法律一次次的拒绝交房,我们一次次找到与开发商有纠纷的叠彩区政府,希望叠彩区政府能解决与开发商的矛盾尽快促使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我们同时也交付他们的集资房,可是叠彩区政府一次次推诿,我们也一次次去到叠彩区法院,希望他们履行法律的职责和义务,为我们购房户讨回公道,维护法律的公正,但我们一次次的失望,我们这些购房客户对开发商一次又一次的违约和欺骗,对我们胜诉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和保障感到非常的愤慨同时也深感无奈和悲哀!这是为什么呀?我们无法理解无法接受,难道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的国家就不能保护和维护我们老百姓合法的权益吗?

在房子纠结的的背后我们一家人有着种种的心酸和悲哀,为了这遥遥无期的房子,老两口每月微薄的退休金和儿子儿媳微薄收入除了一家五口的基本生活费外,每月向建设银行支付房贷,更要承担着每月不低的房屋租金,在物价飞涨和房贷利率上调及房屋租金不断上涨的今天,我们一家五口的生活背负经济重压,每月入不敷出,租住的房子简陋生活不便,更甚的是由于出租房的诸多原因而使我们一次次的换房,一次次的流离失所,日子过得窘迫拮据和凄苦。我和老伴已经是七十多岁古稀年龄了,老两口和儿子他们为了如愿以偿住上梦寐以求的新房子饱受了种种困苦和烦恼,一次次期待又一次次失望,一次次希望又一次次破灭,我们老两口的身体因为这房子的烦恼和忧郁而每况愈下,出现血压高,心脏等病痛,儿子和儿媳也因为这个房子而困苦不堪,不能安居乐业,个中酸苦辣滋味不为人知。

我们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是诚信的社会,我们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希望在我们的国家里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可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却遭受到来自"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践踏,合同里规定的交付房子的日期距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三年了,我们的诉讼也胜了,可是我们购买的梦想入住的"泗洲湾花园"小区的房屋仍然遥遥无期,我们不知道还需等待何时?像我们已经购买了"泗州湾花园"商品房的客户有几十户人家,也都一次次与开发商和叠彩区政府以及与叠彩区法院交涉,我们已经做了种种努力和争取,可是我们得到的是一次次失望,难道法律在开发商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以及法院的判决书只是一纸空文?如今我们已陷入绝望的境地,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已经无能为力,只能求助于我们的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希望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体察民情,体谅我们老百姓的疾苦,为我们做主声张正义,维护国家的法律,保证社会的诚信度,维护我们社会的安定和谐,为我们讨回公道,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让我们能过上居有房屋安居乐业的日子,让我们老百姓感受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桂中天



桂中天发表于2012-2-2221:12



桂中天



如今我们已陷入绝望的境地,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已经无能为力,只能求助于我们的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

桂中天发表于2012-2-2221:39



世界上最赖皮的公司--桂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

桂林金城房产开发公司是垃圾中的垃圾。延期两年多不交房。现在有三,四十户业主已上诉法院,那个变态的老总,一副流氓嘴脸。不向业主道歉说明。反而说公司法人就不一样。钱是公司收的就行。后又说合同上是砖混,现在是框架。请问十多层的电梯房能用砖混结构吗?谁主张,谁主证!你能拿出零七年国家批准的砖混设计图吗?砖混改框架。你能拿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吗?按中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国家批准你也得在变更确立之日十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我有认可签收吗?民法第六十六条:不举证、则不成立!可笑的什么那个法官,竟要大家到现场看结构。无语!流氓与法氓!



桂中天



政府应该严惩不法房地产开发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桂中天发表于2012-2-2221:57



桂中天



请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桂中天发表于2012-2-2222:00



坚决反对司法腐败,强烈反对行政干预司法。



桂林泗洲湾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给桂林市市长的恳求信

尊敬的市长、市政府的领导们:

敬请你们在百忙中阅读我们的恳求信。我们是桂林泗洲湾花园小区的业主,桂林泗洲湾花园小区于2004年由叠彩区政府组织首批商品房团购,小区由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金城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与首批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07年10月交房,其后金城房地产公司又陆续向社会出售商品房,现已售出商品房约300套。但时至今日,八年过去,2012年又进入了第九个购房年头,不良开发商金城房地产公司违约逾期四年未交房,已给业主在工作、生活、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伤害,并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为此业主代表多次到桂林市政府和叠彩区政府上访表达业主们的诉求,但我们要求政府解决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条件交房的要求一直未能得到答复和解决。部份业主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开发商交房和履行合同义务的问题,但我们的诉讼到了叠彩区法院后又是阻力重重,要不不予立案,要不就是逾期不审理结案,审结了的又迟迟不予执行。由于法院不能有效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使开发商更加肆无忌惮,公然放话"你们如果起诉就一辈子都别想得房",现在开发商既不予业主配合争取早日交房,在法庭上更是公然藐视法庭,不按法庭的要求提供证据,还反诬法官没按要求接收证据,并在庭审中无理中途退庭。由于金城房地产公司的蛮横无理,拒绝交房,造成业主多次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同时也有损桂林国际旅游城市的形象。其实泗洲湾花园小区在2008年就已建成,开发商也申请过相关的合格验收,但由于其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把小区业主绑架在他的利益之上,把小区业主作为不良开发商赌注上的一个筹码,他们就是不办理最后的验收手续,就是拒绝交房,就是赌政府、法律不能制裁他。桂林市的人民公仆、人民的父母官们,八年了,难道还要我们比抗日战争更长的抗争吗?我们一生的血汗钱就这样被这不良的开发商坑在这里,这可是我们桂林的父母官管辖的一片天啊!难道桂林的天总是见不到光明的?小区业主再也伤不起了!

今天我们泗洲湾花园小区的业主恳请人民的父母官--桂林市市长给我们作主,接受我们的诉求:一、要求政府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法院强制桂林金城房地产公司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验收手续立即交房。二是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办案,依法审理和执行法律的裁决,加大对泗洲湾花园小区业主诉讼的审理和执行的力度。

桂林市泗洲湾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请求人民政府为我们做主,将我们购买已久的泗洲弯花园"商品房交给我们!



金城无诚,同德缺德。狼狈为奸,政府有责!



现在这社会再不好好清理清理怕是要比国民党都更黑了。都什么社会啊。苍天啊你瞎眼了吗。为什么不去惩戒那些不为人们办实事的狗官呀。





老百姓的心声究竟有几个当官的会听?没有一定的身份背景,网络也无法帮助我们这种平民百姓.除非真的是出了人命!哀叹!



老实做人总被官欺!这样的奸商都没人、没法管得了,难道是真的要逼我们造反?



桂林泗洲湾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给桂林市市长的恳求信

尊敬的市长、市政府的领导们:

敬请你们在百忙中阅读我们的恳求信。我们是桂林泗洲湾花园小区的业主,桂林泗洲湾花园小区于2004年由叠彩区政府组织首批商品房团购,小区由桂林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金城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与首批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07年10月交房,其后金城房地产公司又陆续向社会出售商品房,现已售出商品房约300套。但时至今日,八年过去,2012年又进入了第九个购房年头,不良开发商金城房地产公司违约逾期四年未交房,已给业主在工作、生活、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伤害,并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为此业主代表多次到桂林市政府和叠彩区政府上访表达业主们的诉求,但我们要求政府解决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条件交房的要求一直未能得到答复和解决。部份业主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开发商交房和履行合同义务的问题,但我们的诉讼到了叠彩区法院后又是阻力重重,要不不予立案,要不就是逾期不审理结案,审结了的又迟迟不予执行。由于法院不能有效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使开发商更加肆无忌惮,公然放话"你们如果起诉就一辈子都别想得房",现在开发商既不予业主配合争取早日交房,在法庭上更是公然藐视法庭,不按法庭的要求提供证据,还反诬法官没按要求接收证据,并在庭审中无理中途退庭。由于金城房地产公司的蛮横无理,拒绝交房,造成业主多次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同时也有损桂林国际旅游城市的形象。其实泗洲湾花园小区在2008年就已建成,开发商也申请过相关的合格验收,但由于其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把小区业主绑架在他的利益之上,把小区业主作为不良开发商赌注上的一个筹码,他们就是不办理最后的验收手续,就是拒绝交房,就是赌政府、法律不能制裁他。桂林市的人民公仆、人民的父母官们,八年了,难道还要我们比抗日战争更长的抗争吗?我们一生的血汗钱就这样被这不良的开发商坑在这里,这可是我们桂林的父母官管辖的一片天啊!难道桂林的天总是见不到光明的?小区业主再也伤不起了!

今天我们泗洲湾花园小区的业主恳请人民的父母官--桂林市市长给我们作主,接受我们的诉求:一、要求政府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法院强制桂林金城房地产公司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验收手续立即交房。二是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办案,依法审理和执行法律的裁决,加大对泗洲湾花园小区业主诉讼的审理和执行的力度。

桂林市泗洲湾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请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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