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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调控之名加税?

时间:2012-02-24 02:07来源:彩虹 作者:美丽的一天 中国法律网
房产税是以调控之名加税?又一专家对房产税提出质疑。房产税如此重大的征税立法事件,对它的论证却漏洞百出,具体执行时更与依法行政相悖。没有任何理论可以证明,房产税的开征可以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困局。

喧嚣良久的非营利性住房房产税改革终于破冰,上海市和重庆市试点开征,分别对不符合特定豁免条件的新购住房,开征税率为0.4%-1.2%的房产税。虽然政策饱受争议,但沪渝两地仍相继推出细则,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强烈反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在房地产过热的背景下,对特定的房产所有者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和缩小财富差距,健全地方税体系,引导居民合理住房,促进节约和集约用地。

伴随着国内商品房价格持续攀高的局面,开征房产税的声音渐起,房地产。政府也意图通过税收杠杆来调节房价。此前不乏相关案例,针对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就曾多次扮演了此类角色。尽管如此,此次沪渝房产税的开征仍显突兀。糖尿病如何食疗。从官方措词上来看,房产税的开征意在"引导居民合理住房、调节收入分配和缩小财富差距";财政部表示:"征收的房产税属地方财政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以调控房价、整顿房地产市场为由,最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改革,沪渝两地成为试点先锋。

诡异的是,房产税如此重大的征税立法事件,对它的论证却漏洞百出,具体执行时更与依法行政相悖。没有任何理论可以证明,房产税的开征可以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困局。从税收归宿来看,在目前如此刚性的住房消费需求下,一旦开征房产税,大部分税收将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反而会进一步推高房价,房产中介 。调控房价之言纯属政府"自弹自唱"。即使平抑收入和财富差距,政府亦可以通过土地出让金的转移支付来实现。事实如何?在2011年3月财政部提交至全国人大的报告中,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2.9万亿,吉林市二手房征地拆迁补偿为1.3万亿元,廉租房保障支出463.62亿元,即土地出让收益中仅有2.95%用于廉租房的支出,也远未到达其2007年做出的10%的规定。

这就出现一个悖论:如果地方政府真的有心调节差距,早一点将土地出让金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就解决问题了。如此巨额的土地出让金都没有落实用途,政府如何能让人相信,未来的房产税可以用于保障房建设及收入和财富差距的平抑?

从法律程序上讲,沪渝开征的房产税更有违法的嫌疑。《宪法》、《立法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明确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获人大具体立法授权的国务院才有权力就税收立法,上海、重庆作为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在近十年以来的立法实践中,全国人大并无房产税的专项审议,也就无从谈起对国务院的授权。退一步讲,即使国务院获得了全国人大的授权可以就房产税立法,它也没有权力将此权利转授权于地方政府,《立法法》第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吉林市二手房吉林市房地产

楼主软文写得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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