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农村,土地给县里征用修建污染严重的厂.几十辆警车,推土机,强行进驻(200多警察,消防水车,还有手持催泪的枪.谁闹就抓谁)工地.土地卖掉200亩.每亩4万9千多,310人分钱!每户每人赔偿三万多,果树成年每颗130,幼年每颗6块.还剩下的地打乱再分,每人分到2分地.半年多了,钱还没分到手.请问各位大侠,这样赔偿合理吗?我们还有什么可以挣取的吗?希望法律援助,村里人对这些不是太懂!
希望真心帮助,不要复制人家的政策法规,回答力求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谢谢! 第一,土地征用问题十分复杂,并非一时半会能够说清楚的,而且,各地政策又有所不同。仅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政府部分官员采取的征地行为涉嫌违法。 第二,政府部分官员的违法行为,在当地寻求救济是基本没有用的。你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最好是集合村民的力量,一起反映问题。当然,如果有媒体朋友愿意曝光,媒体曝光是很好的一个诉求渠道。至于法院,通过当地的法院你很难维护你们的权益,而外地的法院又无权受理。 第三,你们可以将土地征用的有关材料交给专业律师,并请律师提供意见,然后根据咨询的内容,在网上曝光政府部分官员的强行征地行为。除此之外,你们如果条件允许,应该把政府部分官员实施的征地行为进行照相摄像,把证据保留好。官员违法,最怕的就是被曝光。你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goufang/goufangliucheng/2012/0103/68883.html。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第一: 家在农村,土地给县里征用修建污染严重的厂. 这里涉及到土地征收征用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该征收征用的行为是否合法? 土地管理法 规定: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其实城市规划 。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上面的规定是国家征收土地的法律规定。 对于他们的行为是不是合法,需要根据上述法律判断。 第二: 如果是依法征地,那么,赔偿的标准是: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最后: 对于你描述的涉及土地征收的问题,需要你们核实该土地征收行为是不是合法,以及征收补偿的程序和标准是不是合法? 由于各地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不一,你可以在当地寻求律师帮助。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 这种问题多半你要去找一些专业的人咨询下 去这个地方看看 我把你 的问题交上去了 账号yangtianjun123 密码 你可以随时去看下 要是没有等过两天人家回答了我在给你说把 建议上访解决,起诉未必是好的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