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比较特殊:
1991年,我全家搬到城里住,我家在村里的老房子由我亲戚代为维护,秋季,他将房子卖掉,买主是本村居民。当时房产没有过户,(特殊的一点在于:这个房子的买卖没有我的书面授权,也没有任何体现我的意思的书面材料。)但是,由于是亲戚给我卖了,我也没有追究。但是我也没有明确的表示认可或者不认可。
现在,新的问题是这样:卖主又找到我,要求我去办理过户手续,我基于当初买房并不是我真实的意思,所以我就不想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我可以要回我的房子么? 大哥,你在农村的房子是属于乡产,名义上是不允许买卖的, 你如果想卖掉房子 或者是过户 只能走 名义为置换 或者是更名,现在这套房子的 使用权是你的 没有人有权利干涉 也没有人有权利去处分这套房子, 在没有房管所那边没有做更名手续房子 永远都是你的使用权 没有人能干涉的 放心吧 房子还是你的 表面上这次的买卖无效的,但是有一点是,房子卖出去到现在为止,中途你是知道的,但你没追究,可以说你是认可的,到了法院就不好说了。 我要说的是:当时你知道后没有反对,应该没有损害到你的利益吧。现在也许房子升值了,所以就后悔了?都十多年了,还是本村人呢,咱老百姓有一句话,做人要厚道,是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