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
我和男友尚未结婚,打算两年后登记(他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现在我们打算在外地买房(我们都在外地工作),我(女方)父母出资20万元首付款,剩下的10万贷款我们两个人一起还。问题是我(女方)及(女方)父母都不够外地贷款条件,只能我男朋友贷(他是军人),如果这样的话,房票就要写他的名字。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我该怎样进行房产公证?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多谢! 其实公证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你以后领结婚证了,那现在买房以的账户名义打房款,把手续收好,以后有纠纷就能证明首付也有一部分钱是你出的钱,然后写一份协议 是你们共同出资买房,以后你就不怕了。 建议保管好出资20万元的证明,最好男方以向你父母借款形式确定。 另可签署协议认定,该房屋是双方共有。 问题很好办。 二人共同出资,房产证写二人的名字就行。 你出一半钱,你男朋友贷一半房款。结婚前由他还贷款,如果婚后二人收入还贷款,法律上是可以认定的。这样财务很清晰了,没有后顾之忧。 购房合同可以写你们俩的名字这样去银行贷款可以把你申请为共同还款人 你也可以与他签份协议证明你出资20W拿去公证处公证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