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兄妹两个子女,父亲去世后母亲打算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儿子。女儿拒绝出席公正的情况下,是不是就不能办理过户了?如果是的话,还有什么办法?
谢谢!! 首先要明确该房产是否是父母公有财产呢还是母亲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父母公用财产,那么该财产的1/4产权因该属 兄妹二人继承产权,如果妹妹那边没有公证申明放弃继承的话,该产权是不能完全赠与 儿子那边的,(房产1/8属于女儿的在继承原则上) 只能先处理好产权的遗产问题,再做其他手续! 可以申请遗产受理,具体咨询下相关部门遗产申请的方法 如果是目前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她想赠与谁都是自由的不需要女儿的同意已否 具体你应该去咨询律师啊 您好,这种情况下只有女儿同意放弃才能做这个公证,看着房地产。因为女儿也是房子的合法继承人,如果她不放弃就什么也做不了。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但是好像没什么借口吧?其实我感觉现在的情况还不如直接就由母亲来继承,当母亲有百分之百的所有权以后想怎么处置这个房子就是她自己的事了。办理方式就是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但是要两个子女都放弃继承权,这样好像女儿能心理平衡点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