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原公司工作快五年了,前段时间我离职了,离职前我向公司提出补偿我的超时,我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7:10分到晚上八点钟左右的公司以前都没给我们员工超时加班费我前段时间问了一下现在规定算超时加班费的话只能算两年之内的我粗略的算了下我我每天按劳动法上说的8小时的话我每天超出近5个小时我那天向公司提出来的时候公司一个领导帮我看了下说我每天超出4个小时,购房专题 。我想4个小时我也能接受公司方面说公司里签的合同是(综合性工作制)不是按每天八小时的算的是按一个月总共上了多少小时来算然后他们帮我算了下我两年超时加班费是2万4千多(超时加班费公司是按我每个月的基本除去上班天数再除去8小时得出来的再乘以4小时)然后要把我每月的加班费扣掉,注:我们公司是有双休日的在双休日里我加班时有加班费的上面说公司帮我算时他们是算我周一到周五上班的时间并没有算我的双休日加班的然后算出来要把我的双休日给我的加班费扣掉)我跟公司解释了公司每个月给我的加班费是我双休日另外的加班不能给我算到周一到周五上班的超时加班费当中去结果公司方面说;我现在不管你的双休加班还是什么的你要说是双休日加班的你就得给我拿出证据来,我想想我双休日加班都是公司那边统计的我手上没有证据公司那边有统计的但他们是不会拿出来我想请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