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被继承人必须到吗?
可不可以带着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去就可以?还是必须到? 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 房屋租赁。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 继承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所有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必须到场。 代理人到也可以。公证不公证的没什么意思,浪费钱。有遗嘱或是法定继承的规定比任何公证都OK. 1,你问的应该是:所有继承人是否必须到场。 继承发生于被继承人死亡,若有继承那么必定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所以被继承人不可能到场。 2,(1)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要在场。假如有人放弃继承权又不能到场的,可以在其所在地公证处办理一个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然后邮寄到过去即可。 (2)对于涉及到产权转移的继承,比如说房屋产权继承转移的,房管局必须要见到继承权公证书才给办理过户。 3,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继承人都要到场为原则。(假如继承人之间对于继承有争议致使无法调查清楚或者无法出证的,公证处一般不予办理,可以诉请法院) 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4,有问题可以和我探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