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要开发我们住房,赔偿合理,可是合同上说动工前三个月必须搬走,可合同上没有说什么时候动土,也没有期限,如果他永远不动工那我们房子岂不是只能由这一个开发商来开发了,对于这种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算是无效合同吗? 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内容不违法的,有效。 您看如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goufang/goufangliucheng/2012/0115/107112.html。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仅仅缺少履行期限的约定,不存在其他元首情形的话,这份合同是有效的。 2、对于履行期限,你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 不能算,合同依然有效,这个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或者通过法院来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admin) |